一名34歲男子被控兩項違反到港人士的強制檢疫規例,於觀塘裁判法院就各項控罪被判處監禁2星期,緩刑12個月,同期執行。

該名男子於今年初獲發強制檢疫令,必須在酒店接受強制檢疫14日,但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在沒有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今年1月20日兩度離開檢疫地點。

至今共有261人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時監禁最多14星期或罰款最高15000元不等。當局重申,衞生署必定會嚴肅跟進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