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表示,醫生簽發「免針紙」與醫學報告有分別,因為「免針紙」有法例基礎,簽發時要守法及嚴格遵守政府指引。

何栢良在一個電台節目說,如果病人不用住院,可以正常起居飲食,難以表示未控制好嚴重慢性病患,因為如屬嚴重病情及未受控,按常理應住院。他又說科興及復必泰疫苗有其藥物標籤,表明涉及的禁忌症,而同時涉及兩款疫苗藥物標籤的市民數量比例很低,相信本港因為醫學理由不適宜打針的人數,不會有數萬人。

就病人本身病患因素方面,何栢良說除非有關市民曾接種兩款疫苗,否則醫生難以表示有關人士對兩款疫苗皆有敏感情況。另外,本港及外國以大數據分析的研究指出,各種長期病患,例如癌症、腎病及皮膚敏感症等,比較打針後觀察到的發病比率以及一般背景比率,大致無分別,強調醫生簽發「免針紙」要按證據,如果隨便填寫病人不宜打針的原因,未必符合衞生署指引,會有後果。

何栢良說,針對仍對疫苗有誤解市民,應多加鼓勵,就部分市民不適宜接種本港現時提供兩款疫苗,當局可考慮引入第三款疫苗,作為雙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