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環示威男生非法集結蒙面罪成判入勞教中心
2019年11月13日中環示威,當時18歲男學生當日被捕,被控非法集結及蒙面兩項罪名,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暫委法官黃士翔說,被告攜有護目鏡及手套等物資,明顯是有備而來,與他人有默契地作非法行為,罪責不輕,考慮到被告案發時的年紀,平衡更生需要和阻嚇效果後,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法官指出,當日有示威者在各街道堵路和集結,影響附近一帶交通,正值午膳時間,吸引更多人聚集,中環作為本港商業中心,運作有受影響,示威者當時呼叫政治口號,導致群眾情緒更高漲。
辯方求情時說,被告還押期間得到教訓,由被捕至今近3年飽受精神壓力,但無自怨自艾,反而積極進修,希望獲釋後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