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表示,準備在明年第一季就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開始接受供應商的登記、豁免及容器廢物處置牌照的申請,並在第二季全面實施計劃,政府將於下月2日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決議案。

環境及生態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表示,根據收集及循環再造廢玻璃飲料容器的成本估算,建議循環再造徵費按容積計為每公升0.98元。

根據相關規例,登記分為一般登記及短期登記,短期登記主要是為方便如展覽會的外地參展商等。

一般登記下,登記供應商須於每季度結束後的28日內,向當局呈交季度申報,並繳付徵費,供應商可申請豁免,以鼓勵安排回收並重用玻璃容器,但申請豁免時要交申請費,並詳述回收和重用的運作安排,申請費為9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