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及深圳市政府擬在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
海南省政府及深圳市政府今日分別宣布將在香港發行離岸人民幣地方政府債券,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海南省政府今次發債規模不超過50億元,包括2年期、3年期和5年期,其中2年期屬藍色債券,集資主要用於海洋經濟及海洋保護項目;3年期和5年期債券屬可持續發展債券。深圳市人民政府發債規模亦不超過50億元,發行期限同樣是2年期、3年期及5年期,當中3年期及5年期債券屬綠色債券和藍色債券。
行政長官李家超說,特區政府歡迎海南省及深圳市政府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充分展示香港是發行人民幣債務產品的首選平台,體現《十四五規劃綱要》支持香港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進一步豐富香港市場人民幣金融產品,增強離岸人民幣債券市場的活力,同時促進人民幣國際化。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歡迎海南省政府和深圳市政府透過香港的融資平台發行人民幣債券,提到根據自今年3月起實施的《豁免利得稅(深圳市人民政府債務票據)令》,深圳市政府在香港發行的債務票據所支付的利息和獲得的利潤將獲豁免徵收利得稅,政府將修訂法例擴大以上稅務優惠的涵蓋範圍至海南省及其他內地省市政府在港發行的債務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