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說,為第四名前任行政長官租用位於太古廣場的辦公室單位,內部樓面面積約267平方米,每月淨租金約為37萬7千元,每平方米租金約為1410元,租約為期3年,屬市場合理水平,政府會適時考慮租約到期後的安排。

陳國基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有關政府為4名前任行政長官設辦公室的問題,包括面積、租金、會否只為3名最近的前任特首設辦公室,以確保機制的可持續性及公帑用得其所。

陳國基表示,政府於2005年接納獨立委員會建議,包括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支援及其他終身福利,包括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已供3位前特首使用,沒有額外地方供第4位前特首設立辦公室,因此租用太古廣場一個辦公室單位。

陳國基說,政府會繼續按實際情況,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設置適切的辦公室和行政支援,協助他們為香港進行推廣及禮節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