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僱員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等。發言人說,僱主在擬訂及執行有關應變措施時,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的情況作彈性處理。
發言人補充,僱主應盡早評估在熱帶氣旋或暴雨警告生效期間,是否需要必要人員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僱主應考慮僱員的安全,亦應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需要等情況下,只要求絕對必須的人員上班,當天氣情況繼續惡化,公共交通工具即將暫停服務,僱主應盡快讓僱員提早下班或安排在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