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将“家乡变样”区域居民列入核事故赔偿对象
【共同社11月28日电】日本文部科学省的原子能损害赔偿纷争审查会(原赔审)28日就政府在“中期指针”中提出的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赔偿标准的修改进行了磋商。原赔审一致同意扩大赔偿对象,对于居住限制区域和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域,承认因家乡或生活基础变样所造成的精神损失。关于事故后不久严酷条件下的疏散生活,也决定列为赔偿对象。
这是2013年12月后首次修改赔偿标准。原赔审计划根据讨论的结果,以规定东电赔偿范围的中期指针的“第五次增补”等形式公布。
考虑扩大列为赔偿对象的主要有5项:(1)“家乡变样”的对象地区,(2)严酷的疏散生活,(3)在有相当大辐射量的地区逗留造成的健康担忧,(4)对儿童或孕妇以外的自主疏散者认定损害的期间,(5)对需要护理的人和残障人士增加赔偿金额。
关于其中的(1),原赔审28日结合未来居住受限的返家困难区域的情况进行了讨论,认为与该区域相比辐射量较低的居住限制区域和疏散指示解除准备区域属于“生活基础受损”,决定列为赔偿对象。关于赔偿金额,提出了低于生活基础显著损坏的返家困难区域“失去家乡”的方案,今后将敲定。
此外有关(2)的严酷疏散生活,原赔审认为在之前的标准中,未充分考虑到痛苦的严重程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