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發表虛擬資產在港發展的政策宣言,並研究設立發牌制度。證監會將就新發牌制度下,零售投資者可買賣虛擬資產的適當程度,展開公眾諮詢。

證監會副行政總裁梁鳳儀在一個金融科技論壇上表示,國際監管機構過去針對虛擬資產較多採取低干預監管模式,但過去數月,尤其經歷虛擬資產寒冬後,各地監管機構開始意識到,有關交易平台性質與銀行、經紀行分別不大,有需要符合經紀處理客戶資產的要求,趨向全面監管虛擬資產。

梁鳳儀表示,證監會早在2018年引入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並提出「自願發牌制度」,但有聲音質疑門檻過高,有交易平台選擇離開香港,當時亦未有審計虛擬資產的方法。

她指,證監會現時考慮容許零售投資者參與買賣虛擬資產,並非「覺悟」、「走回正路」,而是香港在虛擬資產監管上一直扮演「先行者」角色,目前有條件稍為放寬,虛擬資產生態圈亦漸見成熟,是時候諮詢公眾,探討容許虛擬貨幣在交易平台買賣的可能性。

她提到,隨著加密幣對沖基金三箭資本申請破產,令市場意識到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需要在合規監管環境下才能持續發展,因此傳統銀行或股票經紀行的角色仍然存在,相信傳統經紀在虛擬資產發展中仍有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