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MIRROR演唱會事故,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說,由於演唱會場地租用人「大國文化」明顯違反租用條例,在執法部門完成調查和釐清事實及責任前,康文署會暫停接受「大國文化」租用康文署場地,以舉辦演唱會的申請。他又說當日後完成調查,如發現涉事單位有相關責任,不排除會永久停止向它出租場地。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楊潤雄說康文署在租用條款中,有要求租用人要聘用合資格人士進行裝置工作,以達致認可標準,另外亦有規定合資格人士要以書面形式向署方證實有關事宜。

他說,是考慮到康文署職員並非工程人士,不具備專業知識,所以在機制上是由租用人聘用專業的工程師檢查已完成的舞台及設備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