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前秘書施城威本月初在機場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國安處向法庭成功申請兩張手令到他寓所檢取證物。
施城威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不得查閱及複製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不屬於法庭手令覆蓋範圍的證物,並就警方非法扣留及侵害有關資料申請賠償。
入稟狀指出,警方向西九龍裁判法院成功取得兩張手令,在本月5日到施城威位於北角的住所檢取證物。施城威要求法庭下令警方歸還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的資料,以及在手令範圍外取得的資料,並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警方查閱、使用及複製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