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電機公司前經理,涉嫌隱瞞利益衝突,即自己或家人在一間供應商的權益,6年半內向這間供應商發出逾1300張電子零件採購訂單,總值超過7000萬元,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58歲被告佘日榮,案發時在德昌集團的工作,負責採購電子零件及挑選合適的供應商。根據德昌集團處理利益衝突的政策,僱員不得參與任何供應商或客戶的業務,僱員亦須披露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的關係。但被告涉嫌於2010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間,向德昌隱瞞自己或家人在益騰企業有限公司的權益,意圖詐騙,誘使集團把益騰加入認可貨物供應商名單,及發出採購訂單。廉署接獲投訴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核准益騰,申請成為德昌集團供應商。

根據記錄,益騰唯一註冊董事兼股東是被告的家人。案發期間,德昌集團向益騰批出逾1300張電子零件採購訂單,並支付共逾7000萬元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