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法庭30日在閉門庭審中,以5項貪汙罪再判翁山蘇姬7年徒刑,累計總刑期達33年。(中央社檔案照片)
緬甸軍政府法庭30日在閉門庭審中,以5項貪汙罪再判翁山蘇姬7年徒刑,累計總刑期達33年。(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社仰光30日綜合外電報導)一名掌握翁山蘇姬判決結果的消息人士表示,緬甸軍政府法庭今天在閉門庭審中,以5項貪汙罪再判她7年徒刑,累計總刑期達33年。翁山蘇姬遭起訴案件已全數判決結束。

法新社報導,77歲的前文人政府實質領袖翁山蘇姬

翁山蘇姬小檔案

  • 生日:1945年6月19日
  • 學歷:英國牛津大學聖休學院哲學、政治與經濟學士
  • 經歷:1988年領導緬甸民主運動,1989年起遭軍方長期軟禁15年,1990年領導的全國民主聯盟贏得大選,但選舉結果被軍政府作廢
    2011年緬甸結束近50年軍事獨裁統治,2015年翁山蘇姬領導全國民主聯盟在首次自由選舉中全面執政,2020年大選再次勝出
  • 爭議:2017年對洛興雅穆斯林發動血腥軍事鎮壓,遭國際指控實施種族清洗造成數千人喪命,約74萬洛興雅人逃至鄰國孟加拉。翁山蘇姬支持軍方行為,人權鬥士形象破滅
  • 獲獎:1990年獲最高人權獎沙卡洛夫獎。2020年因洛興雅人爭議,喪失繼續出席沙卡洛夫獎得獎人活動的權利
    1991年獲諾貝爾和平獎
    2007年獲加拿大榮譽公民頭銜,2018年因洛興雅人爭議被撤銷
    2012年獲美國國會頒發最高榮譽的國會金質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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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ng San Suu Kyi)在2021年2月的政變中被推翻,此後遭緬甸軍方囚禁至今。

消息人士指出,在今天的閉門庭審中,翁山蘇姬因為她在擔任緬甸實質領袖期間,涉及租賃和使用直升機相關罪行遭判刑。

因所涉問題敏感,這名消息人士要求不具名;記者也無法立即連絡上執政的軍政府發言人發表評論。

翁山蘇姬在緬甸推動長達數十年的民主運動而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殊榮,但她的政治生涯多半都在軍政府拘留中度過。

軍政府法庭已審理翁山蘇姬被控的14項罪名,包括貪腐、非法進口對講機、違反「政府機密法」(Official Secrets Act),到目前為止每一項都認定她有罪,共判26年刑期,加上今天新判決的7年,累計刑期達33年。

據當地法規,今天判決的5項罪名,每項最高刑期都是15年。

西方國家對這些判決嗤之以鼻並視為騙局,認為這麼做目的是在反對軍政府統治的聲浪中,牽制最強大的宿敵。(譯者:張茗喧/核稿:戴雅真)11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