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航空2名前機組人員,被控去年12月在港隔離期間違規聚餐及外出,導致Omicron變異病毒株流入社區。兩人否認3項控罪,早前被判罪名成立被還押,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各被判監8個星期。

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作為機組人員須接受3日強制的家居隔離及醫學監察,但兩名被告沒有遵守一系列防疫規例,相反作出完全沒有必要的行為,包括到又一城的餐廳用膳,以及送給禮物予女友人等。裁判官又不接納辯方聲稱他們認罪的陳詞,考慮到兩人已失去工作,酌情減刑。

首被告是46歲馬來西亞籍的黃昱龍,被控於或約於去年12月25日沒有遵照醫學監察通知書指明的條件進行自我隔離。次被告是45歲中國籍的劉諾宏被控兩項相同罪名,涉案日期為去年12月25日及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