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男女涉嫌於2019年10月破壞屯門兆康西鐵站及輕鐵站被捕,其中兩名被告早前已承認暴動罪,其餘3名被告早上亦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成。

3名被告分別是18歲男學生、33歲男電訊銷售員及22歲女學生。法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出,3名被告當時在暴動核心範圍附近出現,不可能是路經此地,反問若是無辜路人為何會佩戴及管有示威裝備,戴口罩和面巾,並跟隨黑衣人逃跑,認為他們明顯是有備而來參與暴動,因此裁定3人暴動罪成。

李慶年又引述案情指,2019年10月7日晚上近9時半開始,有10多名黑衣人在兆康站1樓平台聚集,部分人手持長條形硬物破壞站內設施,包括擊打閉路電視鏡頭、指示牌、出入閘機、玻璃門、玻璃幕牆及噴油漆,最高峰約有280人,暴動歷時至少約13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