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八百多項全面調查投訴個案約一成半屬實
監警會向立法會提交發表年報,在上一年度通過1705宗須匯報投訴個案的調查結果,按年增加兩成多。除了覆檢個案外,涉及的指控有2700多 項,按年上升近兩成,其中主要的3項指控包括「行為不當、態度欠佳或粗言穢語」、「疏忽職守」及「毆打」。而在全面調查的881項中,約四成半為「並無過錯」,超過三成為「無法證實」,有約一成半為屬實。
監警會主席王沛詩表示,會方注意到每年分類為「無法追查」或「投訴撤回」的指控總數超過 一半,原因在於部分投訴人作出投訴後隨即杳如黃鶴,即使多番聯絡亦全無音訊,又或他們最終決定撤回投訴。
她強調,投訴警務人員屬嚴肅之事,務必認真對待,投訴人在享有投訴權利的同時,必須肩負的基本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