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指在2019年9月旺角舉行的「香港人權與民主祈禱會」上,管有雷射筆及雨傘等物品,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被告不認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在庭上讀出警員的書面供詞,指案發當晚有示威者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人數曾高達800人,有人向警署投擲石塊及用雷射筆照向警方;控辯雙方不爭議被告當晚在旺角中心外被捕,及後警員在他身上搜出雷射筆和面罩等物。

26歲的被告報稱編輯,辯方透露,將會爭議涉案其中一枝雷射筆的證物連鎖性,而就管有另一枝雷射筆、雨傘及行山杖,將會提出合理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