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梁君彥發聲明,表示歡迎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的條文作出解釋,認為是彰顯《香港國安法》在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原意,進一步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利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若特區政府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並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立法會屆時定必仔細審議相關規定。

梁君彥表示,鑒於《香港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其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解釋是一國兩制下香港憲制秩序的一部分,以釐清相關條文的立法原意和目的,排除法律執行程序中的不確定性,確保《香港國安法》可以完整準確實施,是有效實踐二十大報告提出,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一步。

梁君彥又說,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國安法》解釋第14及47條,可進一步強化國家安全委員會在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符合國家和香港的根本整體利益,有助香港將來更準確理解和執行《香港國安法》,防範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消除不必要的顧慮,有利營商和投資環境。他表示,作為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立法會定必堅定不移,致力維護國家安全,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