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不再承認學生會地位 財務處暫託900萬儲備
【獨媒報導】教大今宣布不再承認學生會地位,亦是第7間大學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教大批評,學生會多年存在管治問題,連續4年以臨時行政委員會形式運作,缺乏學生代表性。校方將全面檢視該會運作,收回其會址、管轄校園設施及借用場地等權利,學生會現時積存的900萬港元儲備亦須暫託財務處看管。
教大:學生會缺代表性 須全面檢視運作
教大管理層今向全體師生發放電郵,表示不再承認學生會地位,將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收回其會址、管轄校園設施及借用場地等權利;並暫停向學生會提供電郵及網絡支援。學生會將不能使用大學之名,而現時積存的900萬港元儲備,亦須暫託財務處看管。
校方表示,學生會作為校內最大的學生組織,可參與大學政策制訂及諮詢過程,轄下亦有逾30個屬會,掌握註冊、分配經費及場地等權力,理應代表學生社群。然而,2016年時任臨時行政委員會(臨政)未有充份諮詢受影響同學下修改會章,剔除部分學生組別的基本會員資格,致會員人數大減,現時近三分一全日制學生不屬學生會會員。
校方稱,得悉來屆學生會仍未能組閣,須續以臨政形式運作,並正準備修章下調臨政或臨時編輯委員會基本幹事人數至4人,進一步削弱代表性,故決定全面檢視學生會的運作,包括其地位、管治及代表性。學生事務處亦會向屬會提供支援,確保運作如常。
多間大學相繼「割蓆」 至今共7大停收會費
高等學府近年備受政治壓力影響,不少大學出現「斷莊」,大學亦紛紛以停止代收會費或提供場地支援等方式,與學生會「割蓆」。去年2月,中大指學生會當選內閣「朔夜」言論涉違法,要求中大學生會獨立註冊、暫停代收會費,及暫停對幹事會提供行政及場地支援,最終全體內閣請辭;學生會聯席會議後通過解散議案,擁有50年歷史的中大學生會於去年10月宣布解散。
香港大學亦於去年4月,宣佈收回學生會會址及其他設施的管理權,並決定不再代學生會收取會員費用、不再為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服務。至去年7月,港大學生會因評議會通過議案向涉七一刺警的梁健輝致謝,遭多方狠撃,全體成員請辭,時任會長郭永皓及三位學生代表更被控「宣揚恐怖主義」,港大學生會亦不再獲校方承認。
除了中大及港大,城大、理大、嶺大及浸大早前亦因各種原因不再為學生會收會費:城大指學生會「財務管理持續欠佳」;理大則不滿幹事被捕聲明「字眼偏激」;嶺大指收到投訴,批評將學生會會費與學費捆綁一同徵收的安排,是「誤導」及「不恰當」;浸大則稱學生會屬獨立註冊團體,有責任自行招收會員,「收係人情,唔收係道理」,惟強調非割蓆,亦非不再借出場地。現時尚餘科技大學仍有協助學生會代收會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