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場合攜鐳射筆 教師藏武罪成 校長舊生撰信讚熱衷教學
(獨媒報導)2019年9月「國際民主日」,大批示威者在港島多處聚集,警方驅散期間截停了27歲教師,在其身上搜獲鐳射筆。他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經早前審訊,今(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遭裁定罪成。裁判官王證瑜先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押後至3月11日判刑,批准被告保釋候判,但重申控罪和案情嚴重,有「極之大機會」判處監禁。
黃坤培被控於2019年9月15日,在灣仔馬師道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
被告稱憂催淚彈帶裝備 官指不可信
裁判官王證瑜指,儘管被告在審訊時稱鐳射筆是用作攀石,並提供相關照片及證書以作證明,可是這僅僅顯示鐳射筆本身的用途。然而被告被截停的地點是灣仔一帶,當時發生示威活動,告士打道和馬師道有燃燒中的雜物,也有人大叫「黑警」,被告身上攜有護目鏡、防毒面罩和雨衣等,屬典型示威者的裝備,因此唯一無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參與當日的示威,鐳射筆是供其本人或他人作傷人用途。
此外,王官不接納被告的證供。被告稱2019年社會事件期間,會每日隨身帶備護目鏡、防毒面罩等保護裝備,因警方往往在毫無預警下施放催淚彈。惟王官認為該些裝備並非日常用品,被告做法不合常理,再者沒有必要每種裝備都帶多於一件。
被告曾稱不知案發當日是「國際民主日」,也不知道銅鑼灣有示威活動,因2019年的示威大多數在沒預警下發生。惟王官直指此證供不可信,既然被告關注催淚彈對他身體的影響,更稱時常帶備保護裝備,但他卻不去了解自己即將前往的目的地是否有示威活動,與他的擔心不一致。
校長、舊生撰求情信 形容熱衷教學
多名親友和舊學生替被告撰寫求情信。校長指黃老師對教學有熱誠,尤其關注特殊學習需要(SEN)學生,他擔任班主任時,適逢班內有不少SEN學生,經過黃老師的悉心教導,全班同學均不再害怕數學科。
一名現正就讀中大的舊學生指,黃老師悉心關懷及指導學生,每當就升學問題請教時,黃老師會耐心給予意見,不像其他老師般僅給出表面回覆。該舊生曾問黃為何不轉做補習老師,以賺取更高收入,但黃卻向他解釋當老師的真正意義,並非只為了獲利。
另一名好友則指,黃時常在工餘時間協助她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和過度活躍症的弟弟,盼法庭考慮他因罪成而失去熱愛的工作,已是一個很大的教訓。
王官考慮求情後,拒絕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僅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等候報告及判刑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但保釋金由500元上調至4千元,另增加禁止離港和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的條件。
案件編號:ESCC108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