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指四成女性曾遭性暴力 七成侵犯者為前度或親友等
(獨媒報導)明天是婦女節,平等機會婦女聯席等團體發表的最新調查指,四成女性曾遭受性暴力,七成的侵犯者不是陌生人,而是前任伴侶、朋友或家人等。有學者指與九年前比較,女性遭性暴力的情況至今未見有改善。團體促請政府設立緊急支援基金及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並落實性罪行法律改革建議。
九年前曾做同類調查 學者指情況未見改善
調查在去年5月至12月期間進行,對象為15-64歲的女性,以問卷形式訪問了1,044人,並與當中30人進行深入訪談。嶺大社會學及社會政策學系副教授陳效能提到,團體在2013年曾進行過同類型調查,雖然問卷設定略有不同,但從比較中大概可見,本港女性遭受性暴力的情況並無顯著減少。
研究發現,近四成受訪者曾經歷過性暴力,最常經歷的性暴力包括「帶有性意味的說話」及「非插入式的性暴力」,同佔約三成;最嚴重的性暴力則為「非插入式的性侵犯」及「插入式的性侵犯」,各佔四成及一成半。在受訪者最嚴重的性暴力經歷中,最常發生的地點是是受害者或加害者的住所,佔三成,公共交通工具及學校分別佔一成半及一成。七成的侵犯者不是陌生人,前任伴侶佔11%,朋友佔9.4%,家人或親屬佔8.2%。
香港婦女遭受暴力經驗研究2021
陳效能提到,現時影像性暴力嚴重,尤其在年青人身上出現,如學生會偷拍同學或改圖,造成網上欺凌,現時有新法例「窺淫罪」等,才令市民對此認識更多。平等機會婦女聯席代表廖佩珊則指,學生因為學校停課,難以向駐校社工求助。
近三成人遭親密伴侶暴力 六成施害者為前度
研究亦發現,26%受訪者表示曾經歷過親密伴侶暴力。最常經歷的為性侵犯或強迫發生性行為,佔三成半;最嚴重的則為肢體暴力,佔三成。近五成的親密伴侶暴力發生在受害者或施害者家中,六成的施害者是前任伴侶。廖佩珊提到,疫情下不少市民失業,導致經濟及生活壓力大增,而小朋友亦留在家中上課,一家人長期「困獸鬥」,增加磨擦和衝突。
促設緊急支援基金 落實性罪行法律改革建議
團體其後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政府提供緊急支援基金,協助受害婦女應付生活開支及危急狀況,並提供房屋支援,包括資助使用其他住所作避難所、放寬申請恩恤分戶等,協助婦女離開施暴者;另外,團體亦建議參考世衛指引,設立一站式危機支援中心,方便處理受虐者的醫療、司法及社會服務需要,同時加強前線執法人員、法律專業、社會服務人員有關協助受虐者的培訓。
法例方面,團體促請推動家事法庭現代化,讓受虐婦女能盡快離開施虐者,如外國設立專門處理家庭暴力的法庭。團體亦促請落實性罪行法律改革建議,包括建議廢除強姦罪,訂立新的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罪行、以及廢除猥褻侵犯罪,訂立新的性侵犯罪,亦應訂立有關「同意」的法定定義等;至於公眾教育方面,團體建議公共交通營辨商提醒乘客性暴力是刑事犯罪,而學校需將性暴力納入性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