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調整入職要求 居港未滿7年可投考
(獨媒報導)警務處公布,下月起調整警隊入職要求,取消「在港居住七年或以上」的規定,申請人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便可以投考。翻查資料,截至去年12月31日,警務處有5,706個空缺職位,比反修例運動前增加了2.96倍;而去年招聘員佐級及督察級人員的結果,只達目標的31.3%及61%。
4月1日起,警員、見習督察及輔警警員入職要求中「在港居住七年或以上」的居港年期規定將會取消,申請人只須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要求便可投考。此外,所有申請人均須在遴選中接受尿液驗毒測試。
警方發言人稱,警隊一向採取積極主動的招募策略,並將因應疫情發展,舉辦不同的招募活動,包括「警察招募‧體驗日」、出動流動宣傳車,並於今年稍後時間在各大專院校舉辦入職講座及工作坊,吸引更多本地及海外學生投考。
保安局今年一月書面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透露最新統計數字,截至2021年12月31日,警務處有5,706個空缺職位,較去年2月上升8.5%;若與反修例運動前比較,2018/19年度警務處有1,440個職位空缺,即最新空缺數字比三年前增加了2.96倍。至於招聘人手方面,2021-22年度計劃招聘員佐級及督察級人員,目標分別為1,350人及195人。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只成功招聘423人及119人,僅佔招聘目標的31.3%及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