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十月九日,《与狼共舞》在美国上映。观众们看着南北战争的英雄邓巴,与苏族印第安人一起打猎、一起起舞、一起并肩作战,深受感动。从此以后,越来越多的好莱坞电影,都会安排“多元文化”的要素——比如在主角小队中安排一位质朴的黑人或一位开朗的拉丁裔,在执行任务中与其他人互相理解,产生友情的小火花。文艺是政治生活的延续,这一转变的土壤,其实早在六十年代平权运动的时候,就已经发酵完毕,只等一个时机生根发芽。

人们常把多元文化挂在嘴边,多元文化好,多元文化妙,多元文化开放包容,多元文化才是真正的文明。然而,人们在谈论多元文化的时候,又经常辅以“多人种/多民族和谐共处、一起为了美好的明天而奋斗”的图景,这就很让人玩味了。

——你们说的到底是“多文化”,还是以“多文化”为牌坊,掩盖牌坊后面的“多民族”的实质?

当人们为多元文化辩护的时候,总是说“社会上的想法,有多种多样才好”。听众一听,想想也对。如果只有一种声音,那不就是一言堂吗?那样的世界有什么意思呢?

然后,在实际操作的时候,多元文化主义者们所做的事情,却是舆论开道,暗度陈仓,引进外族,鼓吹政治正确,打造实际上的多民族国家,客观上为秩序的崩坏、国家的撕裂和暴政的诞生铺平道路。

这个李代桃僵的把戏,今天就到此为止了。

我曾经在“反种族歧视”的评论区里见过有人这样讲解多元文化:“江西有昆曲,安徽有黄梅;京城有京戏,陕西有秦腔;河南有梆子戏,东北有二人转。世界正是因为多姿多彩而精彩。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种戏剧,一种文化,一个人种,那岂不是很单调?”

看这一连串比喻后面偷偷夹着的“一个人种”,还真挺鸡贼。

这就是把多文化和多民族混为一谈的典型

就以这个场景为例,各地的地方戏剧,本质上都是各地汉人的自发创作,经过戏曲家的总结修饰,最终固化下来形成特色。就算不属于本民族创作的戏剧类型——比如歌剧,在思想多元化的当代,也有不少受众。文化是没有不可跨越的边界的,文化谁都可以学。汉人可以唱歌剧,日本人可以学儒家,白人歌手可以唱黑人rap,印第安人可以吃爆米花看好莱坞大片。全球化越来越模糊了诸如“文化”之类的边界,让本就界限分明的民族凸显了出来。

说到这里,正好可以思考一个概念,叫“文化挪用”(Cultural appropriation)。文化挪用是指“挪用除自己所属文化外的文化特征或物品,尤其指挪用方在并不理解和尊重该文化的情况”。然而,怎么才算“自己所属文化”,这就很值得细品了。

可以看到,反对文化挪用的人们(他们往往也是“多元文化主义者”)本质上是觉得“一个民族只能固守属于自己的文化”,隐含的推论则是“如此一来,要想达成真正的文化交流,就必须接受多民族”。那么我想问,阻碍文化交流的,到底是谁呢?

另外,这句“并不理解和尊重”,也显得很暧昧剑桥辞典给出一个例子:

一些通常被我们认为可接受的挪用有吃鹰嘴豆泥或寿司。食物通常是容易被接受的一种挪用方式,因为食物是与别人分享你的文化的最好方式之一。但当在美国开了一家由白人经营的价格高昂的日本小吃店或者是白人把苹果加入了鳄梨色拉中(拜托请不要这样,至少这也是对美食的冒犯),对食物的文化挪用也就变得有争议了。

“文化挪用”这个词近年来第一次被我们所熟知,是“林书豪梳脏辫事件”和“美国学生把自己穿旗袍参加毕业舞会的照片上传到推特上被美国网友炮轰”事件(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5508455/answer/384428543)。

对于后者,我的关注点在于,首先旗袍就不是“中国文化”,而是满清传统和西式裁剪共同塑造的一种妓女文化。但是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我暂且按下不表,有趣的点在于美国人对这件事激烈的抵制。美国白人在万圣节装成印第安人,以及涂黑脸装成黑人,被这两个少数群体认为是冒犯。从这个角度来讲,对“文化挪用”的反对和“反种族歧视”的政治正确是一脉相承的。但是把对文化挪用的反对,与另一件事联系起来一起思考,我们的窥探就可以更进一步。

这件事就是:欧美人对非洲、大洋洲部落里的人们开始使用穿起T恤、住进现代房屋,甚至使用手机痛心疾首,觉得这种现代化的生活破坏了他们的原生态。

可以看到,欧美人不仅仅反对“先进”民族挪用“落后”民族的文化,同样也反对“落后”民族挪用“先进”民族的文化。在他们看来,非洲人就应该穿着鼻环跳舞,中国人就应该戴着斗笠耕田,日本人就应该摆弄他们的和服和剑道,毛利人就应该永远拿着回旋镖跟袋鼠打拳。只有这样,才够“原汁原味”,只有这样,才有真正的“多元文化”内味。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反文化挪用”的背后,除了“反种族歧视”以外,还有几个思想来源:

1. 把全人类近代化、现代化的诸多成果,视为自己独有的文化,背后其实隐含着西方中心论的视角。这里按下不表;

2. “游乐场”思维,把世界当做自己的游乐园,游乐园里不同的区域要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文化,不能同质化。太单调,就很没劲。

3. 希望文化与民族永远绑定,“什么民族就得用什么文化”。本质上是为了方便用“多元文化”来绑定“多民族”,为方便引进移民、出卖民族利益,形成多民族国家铺路。

这第三点很有意思。狭义的文化在一个人身上很容易改变,多种文化也可能共存在一个人身上,就如一个人既可以喜欢古诗词,也可以爱吃汉堡。但是很多人特别强调文化的意义,是广义上来说的。广义上的文化是一套生活习惯、道德准则,有的时候也包括思维方式,这些确实不常变化。但是,也不是完全变不了,宗教的“改宗”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一个无神论者或者不可知论者皈依基督教,无疑他的文化属性发生了变化。所谓“黄皮白心”的“香蕉人”也是一例,所谓“一口京片儿的地道老外”,也是另外的例子,说明人的文化属性是很容易受周边环境影响的。

如果我们不把文化的范畴划定得那么大,只考虑各种现象的话,社会领域的“文化”更是时常改变。韩流曾经风行一时,“宅文化”又异军突起,同时,古老的汉文化也暗流涌动;更早以前,美式生活习惯随着八十年代开始的一系列美剧进入中国,影响了整整一代人;再往前算,“祖国江山一片红”,样板戏和忠字舞取代了一切。这,只是短短五十年内的变迁而已。

文化没有稳定的边界,一名穿汉服而喝咖啡的年轻人,你很难划定他属于什么“文化圈”;文化也没法传承,一位又红又专、爱看手撕鬼子的父亲,很可能有一个疯狂热爱ACG的儿子。说到底,文化这东西只是一个次生因素,一个因变量。也不能说他完全不重要——在文学、时尚和审美的领域,文化确实很重要——但是比他重要的东西多得是,尤其是政治经济因素的演变。这才是能决定文化的、真正重要的因素。曾经让汉服消失的,不是汉人不爱汉文化了,而是满清的屠刀;后来让汉服回来的,不是汉文化的吸引力突然变大了,而是市民阶级开始重新找回了丢失的历史记忆。

文化看起来是这么的人畜无害,因此这些人种博物馆爱好者们才会用“多元文化”来打掩护。但是仔细想想,难道rap只能黑人来唱吗?难道歌剧只有意大利人才能听吗?难道论语只有能汉人才能看懂吗?你无法禁止其他民族唱rap,无法禁止其他民族听歌剧,无法禁止其他民族看论语,所以你要知道的就是:文化就是个不可靠的东西,不能拿来用作边界,也不能用来区分敌我。那应该用什么呢——民族。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反文化挪用,是多元文化主义者们对“人思想多元”这一现实的无奈反抗,是多民族国家在全球化时代的苦苦挣扎。他们眼睁睁地看着人们纷纷跨过文化边界,眼睁睁地看着“文化”和“民族”越来越不重合,眼睁睁地看着越来越不能用“文化”来对“民族”进行李代桃僵,却无能为力,只能搞出“反文化挪用”这种把戏,延缓这一必将到来的进程。

只要刺破“多元文化”这一话术背后的本质——“多民族”,有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

人们不妨先问问自己,“多民族到底有什么好处?”

“混血宝宝更聪明更漂亮”?拉美人大多是欧洲白人和当地印加人混血,有证据表明拉丁裔更聪明更漂亮吗?

别的暂时想不到?没关系,我们先来谈谈多民族国家的坏处。我们先来考虑一个多民族的民主国家——比如美国。在美国,传统的政治议题正在越来越多地被身份政治所取代。共和党固守白人基本盘,而民主党则在全力拉拢人口快速增加的黑人和拉丁裔。民族是界限分明的共同体,损害其他民族的利益无损于自身,所以一旦有一党承诺扩大给这些少数族裔的利益输送,那么少数族裔很容易成为该党的“铁票仓”。

传统民主政治的优良效果,是建立在共同体内部的所有人,都赞同本共同体所博弈出来的道德准则,在道德准则和民主的规则下凭借各自的利益、屁股和对公共事务的理解不同,来投票共同决定公共事务。在共同体内,一个人的身份可能经常发生变化,他年轻时可能是个被雇佣的劳动者,中年以后成为一名企业家,此时屁股发生了变化,他对两党的支持程度也会发生变化。一个人的思想也会经常发生变化,他学生时代可能是个左翼支持者,步入社会后成为保守主义分子,老年后又皈依神学或无政府主义,这样一来,他对两党的支持程度也会发生变化。

但是民族身份是界限分明的,是不会变的。一个人是黑人,他一辈子都是黑人。一旦他认定民主党的利益有利于黑人,他就会坚定不移地支持民主党,而不会管其他政治议题上的细枝末节。身份与政治锁死,互相绑定,这种现象我们称之为“票蛆”。在一个多民族的民主国家,只要政治权利开放给了所有民族,必然会出现“票蛆”现象。

这只是个开端,随着原主体民族(如白人)生育率的下降、人口比例的颠倒,各个民族对于国家控制权的争夺一定会白热化,指望同舟共济是不可能的,最终内战就会爆发。这一点对于非民主的多民族国家也同样适用,比如多民族帝国。在多民族帝国——如奥匈帝国、奥斯曼帝国、岱清固伦——同样存在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主体民族体量大、对帝国的认同程度更高(虽然是出于欺骗),往往是更好用的棋子,是君主们为了实现个人野心时,会优先考虑选择的燃料。主体民族不断燃烧自己的同时,少数民族也不一定好过。他们深知自己虽然收着转移支付,也可能当着二等人,地位在主体民族之上,但是毕竟这不是自己的民族国家,帝国的君主和官僚仍然骑在自己头上。所以一有机会,他们还是要寻求独立的。这一同床异梦、互相牵绊的局面让谁都不舒服——除了君主自己。

君主出于野心也好,收集癖也好,乐于保持多民族国家的局面。反过来讲,多民族的政治状况也容易导向极权和暴政。因为各个民族之间界限分明,利益不能调和,又不得不苟合在一起,这就需要一个不属于任何民族、超脱的“中立第三方”,来居中协调,管理一切。来自民族而高于民族、不受民族节制、越来越自成一体,最终形成一个管天管地的共同体。人民主权从此成为过去式,人民对政府的制约和影响无从谈起,暴政由此开始。

有一种人,从理性的角度无法说出支持多民族国家的理由,只能从感性的角度来讲:“我觉得多个民族、多个种族的人一起和睦地生活,就是给人一种很美好的感觉啊!”

说实话这种感觉我也不是不能理解。正如我前文所说,文化是政治的衍生,文艺作品中不停给人们灌输“各个种族和谐共处”的美好画面,让人们产生牢固的感性认识,是很自然、很容易的。至于多民族国家造成的种种悲剧,人们一般会把悲剧归咎于直接引爆导火索的人群——尤其是当这个人群和主体民族重合的时候——而不去反思“多民族国家”这一存在是否本就不正常。国家是民族实现民族利益的工具,那么“多民族”的国家,实现的到底是哪门子的民族利益呢?

人们对多民族国家感性上的亲近,还可能来自一种类似“人种博物馆”的收集癖般的猎奇心理。就像看《指环王》,护戒小队里面又有精灵,又有矮人,又有人类,又有巫师,主角还是几个霍比特人,真他妈带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