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法會一個法案委員會審議「暫緩追租」草案,政府目標是今月27日於立法會大會通過草案。「完善」後的立法會,罕有地出現反對聲音,來自香港地產建設商會秘書長的地產及建造界議員龍漢標,他批評政府玩「語言偽術」,將暫緩追租期追溯至今年1月1日,先於法例憲刊日期生效,做法有違普通法原則。

龍漢標批評,原則上反對以立法干預受《基本法》保障的合約精神,他說即使接受這是非常時段,但政府立法原意是幫助中小企,不是為所有商業租戶。他批評現在草案涵蓋範圍太廣泛,連業務無受疫情打擊的大型商戶都受保護,遠超政府原意。他認為必須在條例交代「中小企」定義。

另外他又批評,政府既然因應第五波疫情制訂措施,法例適用日期應只局限於法例生效起的3個月,但草案條文將欠租期追溯至今年1月1日, 與普通法無追溯力的傳統背道而馳。政府早前書面回覆他,若條例獲得通過,「只會在刊憲當天生效,並不會追溯至較早日子」,龍漢標批評政府:「呢個真係有啲語言偽術喇。」

政府:無法例禁止追溯

財政司司長私人辦公室顧問卓永興否認「語言偽術」,稱現時草案與追溯力之間「有一個微妙分別」,他解釋如果法律追溯期至今年1月1月,即是法例禁止的行為在今年1月1日時已經不准做。但現時草案只針對追租期由今年1月1月開始計算。卓永興續指:「就算退一萬步講,有人認為有追溯效力,事實上香港法律無禁止法例有追溯力嘅。」他補充第五波疫情始於今年1月,暫緩追租期若定於法律生效後,部分中小企或因被追討年初的租金而倒閉。

容海恩稱租霸濫用 張宇人挑機:你畀啲租霸嚟睇吓

新民黨容海恩擔心有「租霸」去年年尾租賃已完結,但繼續霸著地方,現在政府新法例又禁止業主追討欠租,她擔心出現濫用。卓永興指「租霸」無確實定義,一般是指「交咗兩三個月租,就已經開始唔交租,一路霸落去」,「咁如果你話幾個月無交租,係咪租霸呢就見仁見智喇」。他又指若有人去年已欠租,現時條例即使通過,業主亦可以追回去年欠租,甚至可以收回物業,因為法例只暫緩追討由今年開始的欠租。

法案委員會主席、飲食界張宇人對容海恩提問似乎不滿,插話:「我啲業界呢成日呢⋯⋯業主去恰多過(租客)係租霸,你畀啲(租霸)嚟我睇吓,我都想睇吓邊個惡得咁交關,通常業主都係停水停電嘅啫。」容海恩帶笑回答:「好吖我介紹畀你。」張宇人閘停對方,指:「不過我唔想同你辯論,下一位議員。」

管牧師質疑「劫富濟貧」 政府反駁不搞意識形態對立

選委界管浩鳴就指,接到很多業界意見,政府或者可以從暫緩追租取得掌聲,「但我就覺得令我哋(立法會)有啲為難嘅」。他又指現時予人觀感「劫富濟貧」,擔心政府長遠政策出現改變,日後再有新一波疫情爆發,政府又再動用。卓永興強調這是非常時段非常手段,財政司司長已明確表示措施只做三個月。下屆政府是否會再做同樣措施,相信會衡量措施帶來的影響。卓永興否認劫富濟貧,指不會「搞對立,醜化某啲社會階級」,政府是看到保就業需要,「唔係去搞呢啲咁嘅、有少少接近意識形態嘅動作」。

議案已經進入逐條審理階段,下周一再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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