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 一名曾於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任職的護士,涉嫌在疫苗通行證實施前4天,為兩名朋友及其家人「扮打針」,串謀偽造疫苗接種紀錄。該兩名朋友曾向護士表示,擔心接種疫苗有副作用,及在「疫苗通行證」下不能進入若干處所。5人今日被廉政公署起訴,被控兩項串謀偽造罪名,他們獲准保釋,案件於下星期二(12日)在觀塘裁判法院答辯。

5名被告包括:34歲註冊護士何嘉雯、42歲家庭主婦廖凱殷、廖的70歲母親蕭杏儀、30歲補習老師鄭雅怡和其25歲妹妹,任職小學教師的鄭斯蔚。

何嘉雯被控兩項涉串謀偽造罪,其餘4人各被控一項罪名。控罪指,何嘉雯、廖凱殷及蕭杏儀涉嫌串謀製造廖及蕭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藉使用有關紀錄,誘使場地負責人,接受該紀錄為真實。另一項控罪指,何嘉雯及鄭氏姊妹涉嫌以相類目的,串謀製造該兩姊妹的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接種紀錄。

4人未打針但獲發接種紀錄 中心主管揭發事件

涉案的註冊護士何嘉雯於今年1至2月,獲卓健醫療委派到九龍灣體育館的社區接種中心工作,擔任兼職疫苗接種護士;涉案的其餘4人,在「疫苗通行證」實施的前4天,即2月20日,到訪何嘉雯的疫苗接種間。其後,社區疫苗接種中心主管在存放已使用疫苗針筒的針箱內,發現4劑未經使用的疫苗。廉署調查後發現,4人並無接種疫苗,卻獲發疫苗接種紀錄。

卓健醫療為免利益衝突,禁止護士為親友打針,惟涉案的廖凱殷及鄭雅怡為何嘉雯的朋友。二人曾分別向何嘉雯表示擔心接種疫苗有副作用,及在「疫苗通行證」實施後,不能進入若干處所。

「疫苗通行證」於2月24日實施,市民進入表列處所,即食肆、健身中心、戲院等,需要掃描安心出行及出示針卡,證明已接種最少一劑新冠疫苗。

廉署:偽造接種紀錄最高可判監14年

廉署強調,接種疫苗是公民責任,市民絕對不應以違法手段獲取虛假疫苗接種紀錄,偽造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