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0月1日多區發生堵路及警民衝突,其中尖沙咀多人被捕。12人否認暴動罪,今(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片段拍攝到其中8名被告在暴動人群中出現,但控方未有證據顯示各人所作的行為。另外,法官王詩麗批准本案7名作供警員的匿名令申請,包括5名現役特別任務連警員,以及2名退役特別任務連警員。王官指上述警員的工作性質敏感,即使他們已離開隊伍或退役,但若身份被公開,有機會影響警方行動、警員及其家人的安全。

12名被告依次為:文員袁均穎(31歲)、電影製作人黃蔚霖(23歲)、學生黎穎霖(23歲)、學生吳沛伶(18歲)、學生甄衛兒(18歲)、運輸工人姚志杰(24歲)、地盤工彭漢深(29歲)、學生張俊軒 (17歲)、尼泊爾籍學生韋珍兒(22歲)、會計師梅卓羚(24歲)、攝影師林耀基(26歲)及售貨員鄭子健(27歲)。

控方:有示威者向警署投擲汽油彈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警方沒有就遊行發出不反對通知。約下午約3時半,大批示威者集結在佐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其後有失控示威者作出破壞行為,包括:破壞商舖大閘、放火,以及在尖沙咀等地設路障。另約30名示威者破壞佐敦站B1出口,亦有人向馬路投擲汽油彈。

於下午4時,約300名示威者向尖沙咀方向前行,並於彌敦道近柯士甸道交界集結。於8分鐘後有示威者將第一枚汽油彈擲向尖沙咀警署附近建築物。警員多次發射催淚彈警告。於4時15分,有示威者築成傘陣,約7名示威者向警署投擲汽油彈,警方則繼續發射催淚彈,雙方衝突約20分鐘。

警方其後警告不果,示威者繼續佔領彌敦道,而中國建設銀行及「星巴克」亦有被損壞。

閉路電視拍攝到其中8名被告在暴動人群出現

警方於約4時50分推進至彌敦道近文明里,中途制服12名被告。閉路電視及新聞片段均拍攝到其中8名被告曾在暴動人群中出現,並參與暴動,包括第一至六被告,以及第八被告。

控方指法庭可憑被告被捕時反應等 推論參與暴動

控方指,法庭可憑各被告被制服及拘捕的時間、地點及過程、其衣著裝備,以及警方拘捕時被告的反應,推論各被告以親身參與方式、或協助或教唆其他人參與暴動的方式,參與暴動。

各人同被控於2019年10月1日,在尖沙咀警署與長樂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40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