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學生會臨別禮被指涉煽動等 城大生拒認罪後再收校方電郵問多次
(獨媒報導)城大學生會因被校方收回會址,今年2月遷出校園並舉辦臨別禮。事件驚動警方國安處,校方上月去信多名曾出席臨別禮的學生,指他們涉違反限聚令、煽動意圖罪行條例及在民主牆進行刑事毁壞等。有拒認違規的學生向《獨媒》透露,今月再收到校方電郵,城大回覆《獨媒》表示,稱各部門有既定程序處理各類大學事務,不應受外界干涉或干擾。
城大上月發信逾數十學生 促認是否煽動及刑事毁壞等
城大設施管理處上月向至少35名學生發信,稱已就學生會臨別禮事件完成調查,認為當中有六項「違規情況」,包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章「煽動意圖罪」、在學生會舊會址違反599G條例、在Cut Price及城大民主牆進行刑事毁壞、於非開放時間內逗留校園、對城大保安進行辱罵,以及有人在校外非法交換學生證。校方指學生已違反學生行為守則,要求相關學生在限期前回覆,選擇是否承認或提供證據進行抗辯。
學生拒認罪 質疑校方發酵事件
當時在回覆中拒絕承認指控的城大學生Chris(化名)向《獨媒》表示,他於今月13日再度收到設施管理處處長黎鳳的電郵,電郵中指該學生的回覆,令校方質疑他是否清楚理解紀律程序涉及的範圍,信中要求他回應是否承認是否違反多條學生紀律守則,又指不應向不涉及此事件的第三者披露任何資訊。
Chris認為兩封電郵內容分別不大,質疑校方「無嘢揾嘢嚟搞」。他指臨別禮事件已過去數個月,校方相隔一段時間後才向學生發信是「有意發酵件事」:「你唔提起件事,其實啲人唔會記返起。」他認為校方沒有詳細解釋他違規的原因,以及提供相關理據,故將會再次在回覆中否認指控。
校方第一次予相關學生的電郵中,開首即詳列六項「違規情況」,其中多項涉及本港法例包括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章「煽動意圖罪」、違反599G及刑事毁壞。在予學生的第二封電郵中,則未再提及。
城大:大學學術管治不應受外界干涉
城大回覆《獨媒》表示,指「再次發出電郵予已答覆的學生」的指述「並不正確」。城大指城大各行政、學術部門有既定機制和程序處理各類大學事務。,稱「一所大學的學術管治不應受外界干涉或干擾,學術自由及校園自治是城大的核心價值,必須得到尊重。」
早前城大校方要求學生會限期前,交出10多年的審計報告,否則收回會址。惟學生會未能在限期前達成協議,於2月14日舉行告別禮,高叫口號及在民主牆貼上感言。其後有消息指城大校方就事件報警,警方則向《獨媒》表示,接報指有人在香港城市大學校園內聚集,其間寫上煽動「港獨」字句,國安處已接手處理並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