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租務管制條例修訂生效已逾半年,惟有團體調查指劏房戶的壓力未減。社協在過去半年訪問了291位「不適切居所」住戶,逾八成因租約未完,未受惠於條例,亦有人在條例前被大幅加租。至於3人家庭的租金佔收入中位數,亦由去年的40.9%增至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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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租管條例修訂)在本年1月22日正式生效,租客可獲「2+2」四年保障,租期內租金不符上調,現有租客有優先續租期,加幅可多於差餉物業估價署就私人住宅的全港性租金指數,上限為10%,惟法例只保障條例生效後的租約。

社協在1月至5月期間,利用網上問卷訪問291名居住於不適切居所的居民,分佈全港12區。團體發現在疫情期間逾半業主續加租,佔受訪者55%,沒有加租的只有16%,加租的中位數為$200。整體而言,沒有房間的套房租金中位數為$4,700,有房單位的租金中位數為$5,500。3人家庭的住戶每月收入中位數維持$12,000,租金佔收入的比率由去年40.9%增至42%。

調查亦顯示業主有各式方法應對租管條例,76%住戶曾向業主提出簽訂新租約,惟只有不足三成成功。部分業主亦在條例生效前續約加租,並利用租戶對條例的認識不深,一次過加租10%,以抬高日後續約再加租時的基數。

劏房戶哭訴租管生效前遭加租

1家4口居住旺角頂樓100呎劏房單位的韓女士表示,所住區域即將重建,惟業主仍選擇於去年7月加租700元。現時新租金為6,300元,加上水電費等支出,總共需向業主支付約8,000多元。韓女士表示,疫外家庭生計不穩,全家總收入在一至兩萬徘徊,租金支出已佔收入近一半,哭訴「冇嘢做仲加租好辛苦」。韓女士指業主曾向她表示「你唔租可以走」,又稱新租約後的水電費計算方法有所改變,自己亦「睇唔明」。

韓女士韓女士

居住油尖旺劏房、輪候公屋超過6年的陳女士稱,於本年1月簽訂新租約,業主直接加租$500,加幅達百分之十。

陳女士陳女士

社協:政府應規管「起始租金」填補漏洞

條例雖然已生效逾半年,但社協調查發現劏房戶對條例認識不深,接近六成人不知條例已生效,僅52%人知道條例規管租期內不可加租,續約是加幅不能超過一成。

社協副主任施麗珊指,調查結果指高逾八成所劏房戶仍未約滿,如不規管「起始租金」,他們日後簽訂條例規管下的新租約時,將被大幅加租,促政府規管,限制租值不得高於估值的120%。社協幹事呂綺珊則表示,差餉物業估價署截至3月31日僅收到619份劏房業主遞交的出租資料表格, 揶揄數字極低,「(劏房業主)回應率幾咁正面」,形容部分劏房地產商及業主心態是「你捉到我先再講」,促政府加強執法,包括主動上門了解,而非坐等租客投訴。

施麗珊社協副主任施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