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民連:王美花應擺脫尹啟銘「控制」 把中資水龍頭關起來
經濟民主連合表示,2009 年經濟部制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中資定義條款,卻有法律漏洞,造成中國資金不斷侵蝕台灣關鍵產業。經民連呼籲應將當年經濟部長尹啟銘、投審會執行祕書范良棟移送監察院彈劾,譴責甫卸任的工總秘書長蔡練生,並要求經濟部長王美花改正前任官員的錯誤,確保台灣的經濟與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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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資大舉攻進關鍵產業 應改以「重大影響力」作判斷
中國資金近年來大舉侵入台灣關鍵產業,已經形成對台灣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表示,之所以讓中資如入無人之境,正是因為經濟部 2009 年制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對中資定義的條款具有錯誤與漏洞,該辦法第三條規定「有控制力才算中資」、「持股 30%以上才算中資」。
上述錯誤規定,讓中資透過「多層次投資控股關係」,來稀釋、規避「控制力」與「持股 30%」的中資定義,進而不適用中資管制規範。一手促成這漏洞百出規定者,就是當年經濟部長尹啟銘、投審會執行祕書范良棟與工總秘書長蔡練生。其目的,就是要讓中資盡可能比照外資走「綠色通道」,並極小化中資「紅色通道」的適用範圍。
許冠澤說,近年來,民主國家為了因應中國影響力的擴張與野心,皆採取強化外國人投資審查措施、從嚴認定。以日本為例,針對武器、飛機、航太、核能、網路安全、電力、天然氣、通訊、鐵路、石油、水資源及可轉換軍事用途相關用品等 12 項原「核心業種」,近來還加上疫苗與藥物。外資若要取得上述產業超過 1%股權,就必須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許冠澤呼籲,經濟部應跟上國際腳步,將中資審查以「重大影響力」來判斷,至於重大影響力之定義在〈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第五條已有規範,若能以「重大影響力」做為審查判準勢必能讓許多躲在僑外資背後的中資「原形畢露」。
經濟部退休高官危害國安 王美花部長有責任重新檢討
賴中強律師指出,馬政府於 2009 年 7 月開放中資來台,《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前述「控制力」或「持股 30%」等對中資定義的錯誤,是 2009 年 7 月 3 日經濟部經審字第 09802085680 號令訂定,當時的經濟部長是尹啟銘,投審會執行秘書是范良棟。經民連的第一個訴求,就是經濟部應將尹啟銘與范良棟移送監察院彈劾。
賴中強律師還說,經濟部當年政策形成過程中,時任工總秘書長蔡練生(前投審會執行秘書、智慧財產局局長)扮演相當關鍵的角色。蔡練生先是在 2008 年 6 月出版的《工總白皮書》中倡議開放中資,又在 2009 年 6 月出版的《工總白皮書》中大聲讚賞馬政府放寬中資的政策。
2009 年 7 月開放中資來台後,蔡練生擔任工總秘書長期間,工總連續六年五次(2011-2016,2014 年太陽花運動停辦)接受經濟部委託執行「促進陸商來台投資專案計畫」,總經費高達 3976 萬 6 千元,並由蔡練生擔任團長,帶領經濟部官員與台商前往中國招攬投資。
蔡練生集退休高官、利益團體、政府委辦工作與政策遊說者於一身。賴中強律師認為,應修法將禁止任職範圍擴及營利事業之同業公會及財團法人。
最後,賴中強律師呼籲經濟部長王美花,有責任重新檢討上述錯誤政策,把中資水龍頭關起來,不要受到前長官尹啟銘、范良棟與蔡練生的影響,危害台灣經濟與國家安全。
參考資料:
經濟民主連合新聞稿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六號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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