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1月,有黑衣人涉在中文大學入口處呼籲學生不必展示學生證,又涉向保安潑灑粉末。警方進入校園搜查後拘捕4人,包括曾因反修例案件入獄的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案件今再提堂,被控非法集結罪的4人分別向裁判官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將每周前往警署報到時間減至一次,獲裁判官批准。

無標題中大學生會前會長區倬僖

案件在沙田裁判法院進行,4名被告分別向法庭申請更改保釋條件,將報到次數由每星期三次,減至每星期一次。其餘保釋條件分別為3萬至15萬元現金保釋、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遵守凌晨12時或1時至6時的宵禁令,及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除了首被告曹德熙,其餘被告已非學生,他們保釋條件還包括禁止踏中中大本部範圍,包括校園及宿舍。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批准更改保釋條件申請,並將案件再押後至下月19日再訊,以便辯方閱讀文件及向被告索取指示。

4名被告分別為曹德熙(21歲)、區倬僖(23歲)、梁溢希(23歲)及梁顥維(26歲),他們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指他們於2021年1月11日,在港鐵大學站A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保安檢測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多個大學校園曾在2019年捲入示威衝突,之後多間大學陸續實施出入管理措施,包括要求教職員及學生進入校園時須出示證件。去年1月11日是中大新學期開課日,警方稱中午接獲中大保安報案,指有約7至8名身穿黑衣及黑褲的人於近大學站的校園入口企圖毀壞圍欄,期間懷疑曾潑灑粉末,一人即場被捕;警方在搜查中大校園後,拘捕包括區倬僖在內的3人。其後再多一人前往荃灣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STCC74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