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2月,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有警員在兩次執行反罪案行動期間,涉毆打露宿者和打爛其家當,其中3警更涉「屈」露宿者黎民十藏毒,黎於在囚期間「長褲纏頸自殺」身亡。涉案9名警員被捕,其中一警獲無條件釋放,另8警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妨礙司法公正、傷人及刑事損壞等10罪,將於10月10日開審。

其中一名被告今(26日)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要求控方傳召一名不在控方證人列表、當日一同執行職務的警長予辯方盤問,指要確保被告公平審訊的權利。惟控方表示,該警長曾稱在閉路電視認不出自己及無接觸過受害露宿者,認為他或不如實作供,控方無責任提供證人讓辯方攻擊控方案情,「控方並唔係做埋辯方嗰份」。法官張潔宜終稱辯方亦可傳召該證人,拒絕辯方申請。

辯方要求控方傳召警長供盤問 稱有責任確保公平審訊

提出申請的被告為警長林華嘉(44歲),其代表大律師今要求法庭指示控方傳召警長51004予辯方盤問,指他當日與本案被告一同執行職務,行動後曾檢視警員記事冊並簽署,控方應顧及被告公平審訊的權利傳召他予辯方盤問。

對控方指警長與被告一同行事,或有動機撒謊,辯方反駁警方當日正進行掃毒的執法行動,並不涉犯法行為,控方無實質基礎證他必然不可信及會作出不利控方的證供,該擔心僅屬揣測;而且若他撒謊,便早與本案被告同被檢控,但事實上他仍在警隊工作。辯方認為,警長或會為免影響工作而迴避問題,故辯方需以盤問的方式套取答案。

辯方稱警長或為工作迴避問題 盤問套取答案機會較大

辯方在法官張潔宜詢問下確認,警長51004從不在控方證人列表。張續指,一般法律原則是控方不需提供不在證人列表的證人予辯方盤問。辯方同意,但重申本案獨特之處,乃該名警長並非與被告同在不法場所的普通市民。

張潔宜續指,辯方若認為該證人對其案情有幫助,可傳召他作辯方證人。辯方同意,但重申該證人或為了工作而迴避問題。張稱不明白辯方邏輯,指即使他成為控方證人亦可迴避問題,辯方僅指透過盤問套取答案的機會較大。

控方稱警長或不如實作供 無責任傳召予辯方攻擊案情

控方回應,法律原則非常清晰,控方並無責任傳召不在證人列表的證人予辯方盤問。他重申,控方審視證據後不認為需依賴該警長的證據,亦從無向辯方明示或暗示會傳召該警長;而公平原則是指向控辯雙方,辯方並無基礎要求控方提供證人以攻擊控方案情,「控方並唔係做埋辯方嗰份」。

對辯方稱控方無基礎證明警長必然不可信,控方引警長在錄影會面稱,在閉路電視認不出自己,亦沒有接觸過本案控方證人露宿者阮先生,控方認為有基礎證明他無如實將事情說出。而辯方聲稱本案為執法行動故不涉犯法,控方反駁本案正是有警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干犯刑事罪行,他或為掩飾其角色而不提供準確證供。

控方又指,檢控與否視乎證據,與該警長是否可信無必然關係;辯方若認為證人對他們有幫助,大可申請傳召。

官拒辯方申請 指控方無責任傳召

張潔宜終表示,證人不屬任何一方,控辯雙方均可傳召,而由於控方從無將該證人納入證人列表也不依賴其證供,辯方亦確認可傳召該證人,無證據控方有責任傳召他作供,故拒絕辯方申請。

8名被告依次為:郭展昇(30歲男警22369)、韓廷光(29歲男警18048)、梁飛鵬(29歲男警20916)、龐雋詩(29歲女警24902)、林華嘉(44歲男警長34520)、莫志成(25歲男警22120)、尹栢詩(25歲女警17987)及陳守業(27歲男警22544)。據警方資料,8人正停職候查。

案件10.10開審 預計審期20天

是次提出申請的林華嘉是唯一被控的警長,被控兩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2020年2月4日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涼亭,遮蓋閉路電視鏡頭以防拍下警方在現場進行調查時所發生的事情;及在前年2月4日至5月21日,身為警務人員在其記事冊中作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 LE Van Muoi。

至於其餘被告,郭展昇、梁飛鵬及陳守業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指他們於2020年2月4日在通州街公園涼亭,非法及惡意對阮文山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韓廷光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指他身為警務人員,見證或知悉上述三人犯罪,故意和蓄意地忽略或不履行其須遵照警員職務所規定的職責,即不採取任何步驟阻止或防止上述三人干犯或繼續干犯上述罪行,拘捕三人或舉報上述罪行以作調查;梁飛鵬、龐雋詩及陳守業亦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們同日同地,企圖遮蓋或遮蓋閉路電視鏡頭。

露宿者黎民十(LE Van Muoi)前年2月4日以藏毒罪被捕,還柙數星期後獲釋,至5月提堂獲撤控。除林華嘉外,莫志成和尹栢詩各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們前年2月4日至5月21日在其證人口供和記事冊中作虛假指稱,以管有危險藥物罪誣陷 LE Van Muoi。

至於前年2月24日的行動,事後露宿者投訴遭打爛家當,郭展昇被控兩項「刑事損壞」罪,指他在通州街公園涼亭損壞屬於阮文山的一個黑膠箱,及屬不知名人士的一包米、九罐罐頭、兩個膠箱、一個膠櫃連抽屜;韓廷光另被控多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

案件將於10月10日開審,審期預計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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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DCCC 12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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