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西貢兩條百年古村——大浪村及鹹田村於2009年獲擬議評級為二級歷史建築,惟十多年來未獲古物古蹟辦事處正式通過。直至去年中被揭發村內有建築疑遭拆卸,古物諮詢委員會9月終開會討論,但25個項目中僅16個項目獲通過擬議評級。本土研究社認為,有關建築的位置有傾倒廢料的痕跡,構築物缺口完整,很有可能屬人為拆卸,斥當局「嘆慢板」拒執法追究責任,更突然將建築群分拆評級,批「嘥時間嘥資源」。

業權擁有人透過代表回覆《獨媒》表示,並無進行任何拆卸工程,強調是自然侵蝕造成倒塌,他們亦正計劃修復脆弱結構,而停泊附近的工程車是為其後用作清理倒塌廢料之用。規劃署則引述地政總署2019年末航拍照片,顯示村內部分構築物早已局部倒塌。署方續指,未有足夠證據證明建築物被非法拆卸,但曾於去年及今年兩度向業權擁有人發出警告信,提醒其不可進行未獲城規會批准的違例工程。

兩村擁逾百年歷史

西貢鹹田灣一帶原有5個村落,現僅存大浪村及鹹田村,其中大浪村有250年歷史,為19世紀天主教傳教士在西貢建立的傳教地之一,自清朝起村內大部分客家人已成為天主教徒。傳教士為了改善村民生活,幫助村民建立不同設施,包括設學校「育英學校」、教堂「聖母無原罪小堂」、修女宿舍等。

聖母無原罪小堂
聖母無原罪小堂,於2012年已列為三級歷史建築

育英學校
育英學校,現擬議評為三級歷史建築

毗鄰的鹹田村亦有逾150年歷史,同樣為客家人聚居地,村內房屋相信均為戰前建築,部份甚至逾百年。古蹟辦稱,建築至今仍可見泥磚青磚和瓦片屋頂,而且仍大致保留原貌,具保育價值。

鹹田村
鹹田村

兩村所屬的鹹田一帶被古蹟辦劃為「鹹田考古遺址」範圍。據城規會2006年文件顯示,兩村的人口僅餘9人,居於村屋群。文件又提到村內的建築和佈局是「具有很高價值的古蹟文物」,鄉村範圍外則屬自然保育區。2012年,古蹟辦更將該帶列為「香港具考古研究價值的地點」,列明範圍內若有任何現有建築物改動及重建,均須經城規會批准,並諮詢古諮會。

評級拖足13年建築遭破壞 上月終開會僅六成建築獲評 

古蹟辦原建議將大浪、鹹田兩村為一級歷史建築,2009年改為擬議二級建築,惟13年至今卻未有正式通過。去年年中,有市民發現村內不少建築疑遭人為破壞,其後傳媒更拍攝到多輛工程車停泊村內,存放工業廢料,涉嫌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

本年9月,古諮會終討論兩村的正式評級,但並無提及建築遭拆卸一事,僅形容為「荒廢殘跡」。此外,古蹟辦以個別建築的文物價值各異為由,改將建築群分拆成25個項目評級,其中9個不獲擬議評級。有委員在會議期間問及若不予評級的建築不幸倒塌,建築群是否還具組合價值,古蹟辦無正面回應,僅重申業權人若進行工程,須向城規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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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進行的古諮會會議

古諮會最終通過16個項目的擬議評級,大浪村佔10個項目,鹹田村則佔6個,有7個項目不獲評級。另有2個項目發回評審小組重新研究,與兩村的整體評級一併於12月的會議討論。

鹹田村飼養牲畜的小屋
鹹田村內有一間飼養牲畜的小屋,約建於1960年,古蹟辦原擬不予評級,惟古諮會委員指建築罕見,可反映村民當時自給自足的生活形態,最終決定發回評審小組重新審視

建築破落、工程車停泊附近 本研社:很大機會屬人為破壞

目前大浪村位於《大浪灣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編號S/SK-TLW/5》範圍內,根據大綱圖,在「鄉村式發展」地帶進行「發展審批地區草圖」在憲報刊登當日(1997年5月2日),對已存在的建築物進行任何工程(包括拆卸),必須先取得城規會許可方可進行。

《獨媒》9月底到大浪村現場視察,村內建築保存完好。至於無人居住的建築,部分雖然出現牆身剝落,但主體構建物仍在,唯獨22至26號村屋,整個主體建築倒塌並堆積在地,僅剩大門和相連的部分牆身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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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內其他建築保存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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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社研究員黃肇鴻指,現場泥土堆起為傾倒廢料的痕跡,而屋頂及構建物的缺口完整,很有可能是人為拆卸所致:「話係自然破壞係唔make sense。」研究員鄭捷龍則提到,自然倒塌的建築往往整體上較殘破,但此處「大三巴式」倒塌很大機會由人為所致。

在現場附近有數輛工程車停泊,亦擺放著不少建築材料,如磚頭、瓦片及木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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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龍批評,古蹟辦多年來無視建築遭破壞,令評級失去保育的意義,如今更「嘆慢板」拒絕執法追究責任。他指工程車涉嫌霸佔官地、非法堆填及棄置拆建廢物等,且拆建工程未有向城規會申請,執法部門理應可扣押涉事車輛及工具,如發現違規行為更可提出檢控,以增加阻嚇性。

他續指,古蹟辦多年來採取「先易後難」的保育政策,卻導致位處偏遠地區的大浪鹹田兩村評級耽誤多年,近半建築已倒塌。他又斥古蹟辦突然將建築群分拆評級,「嘥時間嘥資源」,更予發展商可以隨意發展之感,「令破壞者如願以償」,預料村中古蹟10年後或所剩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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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社研究員鄭捷龍(左)、黃肇鴻(右)

業權擁有人代表:屬自然侵蝕、正計劃修復故有工程車停泊

《獨媒》聯絡大浪村22至26號業權擁有人「智佳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其代表梁先生回覆表示,公司並無進行任何拆卸或改動工程。他強調倒塌並非出於人為,而是建築自90年代起因自然侵蝕而相繼倒塌,近年倒塌情況更甚。考慮到未倒塌的建築或構成潛在風險,公司正計劃修復脆弱結構,現正與政府相關部門聯繫,收到答覆方會展開下一步工作。
 
梁先生重申,停泊建築物附近的工程車為日後清理倒塌廢料之用。他承認曾收到漁護署的警告信,但指公司未有進行任何工程,實屬「誤會」。
 
規劃署:近5年無接獲申請 已兩度向土地擁有人發警告信

規劃署回覆《獨媒》表示,城規會在近5年沒有接獲涉及大浪村的規劃申請,根據地政總署2019年9月的航攝照片顯示,當時大浪村內部分構築物已局部倒塌。

署方指,雖然未有足夠證據證明構築物被非法清拆,但曾於去年11月尾及今年中向業權擁有人發出警告信,提醒不可進行《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署方稱將繼續監察地點,如有證據證明涉及《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發展,會採取規劃執行管制行動。

漁護署:去年8月至今 4人涉違規使用車輛被控

漁護署回覆則指,自去年8月起多次派員巡查大浪村附近的郊野公園範圍,發現4人涉嫌違規使用車輛運載建築材料,被《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208A章)檢控,共涉3輛工程車。署方並無在相關郊野公園範圍內發現任何違規工程。

署方稱,任何人士未經許可,不得將任何車輛帶進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違者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00元及監禁3個月。

翻查資料,城規會於2015年曾接獲有關鹹田村的發展申請,由漁護署助理署長薛漢宗與家人提出。他稱自己是原居民且一家五代世居當地,並擬在官地興建五棟丁屋。因其選址鄰近「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SSSI)」及大浪西灣,起初在過萬反對意見下遭城規會否決。薛一家隨後多次修訂申請,最終獲城規會有條件批准。

鹹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