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馮達浚律師質疑控方案情 官提醒認罪扣減只予節省法庭時間的被告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2人已還柙逾1年8個月。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擬認罪的毛孟靜、馮達浚和李嘉達今(2日)於高院出席案件管理聆訊,3人均望審訊前判刑。代表馮達浚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未能同意部分案情,指案情稱被告「假借民主之名(under the guise of democracy)」宣揚顛覆性政治主張,只是控方「做政治騷(political posturing)」、作政治表態,與事實不盡相符。法官嚴詞提醒,認罪的三分一扣減只會給予展示悔意及節省法庭時間的被告,「當你提出這些陳詞,我希望你知道會有後果,而後果是由你的當事人、不是你來承受。」
毛孟靜、馮達浚、李嘉達盼審訊前判刑
案件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陳慶偉、陳嘉信及陳仲衡審理,料正式審訊不設陪審團。控方代表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傅悅耳、高級檢控官羅天瑋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毛孟靜由大律師黃雅斌代表,馮達浚由大律師石書銘代表,李嘉達由大律師陳德昌代表。除應訊的3人外,同案的吳敏兒、袁嘉蔚、梁晃維、劉澤鋒、譚凱邦亦有列席。
3人均盼審訊前判刑,毛孟靜、馮達浚和李嘉達分別預計需時40分鐘、3小時、及一小時。
馮達浚質疑部分案情屬政治表態 不能同意
代表馮達浚的大律師石書銘表示,未能同意部分案情,但不涉被指控的串謀行為,而是涉某些中文發言的翻譯及案情用字問題。他舉例,案情曾提及被告將串謀付諸實行時,是「假借民主之名(under the guise of democracy)宣揚顛覆性政治主張,「試圖正當化」(disguised or attempted to justify)其行為和發言。
石認為,控方只是「做政治騷(political posturing)」,在事實以外,將整個串謀以特定的方式渲染(colour)以作政治表述,暗示被告並非真誠追求民主,僅以此為幌子。惟社會上對事件意見紛陳,辯方認為描述不盡正確,亦不可能同意這樣的案情。法官陳嘉信問怎樣的描述才恰當,石回應僅指被告宣揚顛覆性政治主張已足夠。
辯方着官考慮被告訪問 官警告節省法庭時間才獲認罪扣減
石又提及,案情提到馮達浚於2020年6月26日已對《國安法》有「全面的理解(full appreciation)」,但仍繼續參與串謀,惟當時尚未頒布《國安法》全文,「全面理解」並不可能,質疑控方是否能將案情推到這樣高。他指,望與控方繼續就案情商討,並在求情時呈上馮的媒體訪問等,讓法庭對其發言有原汁原味(real flavour)的理解,再作判刑。
法官陳慶偉一度問該些段落的用字會否影響判刑,石認為不應該是判刑的考慮。法官遂嚴厲提醒,認罪的三分一扣減只會給予展示悔意及節省法庭時間的被告,「當你提出這些陳詞,我希望你知道會有後果,而後果是由你的當事人、不是你來承受」,「你是一個專業人士,要以專業知識認真考慮整個程序,不要只是起身要求法官閱覽所有訪問」,「三分一扣減不是自動給予」。
法官陳嘉信一度質疑,辯方爭議的不僅是翻譯的準確性,亦包括案情內容。石則強調只是對部分案情的闡述(praphrasing)有意見,可於求情時處理。
此外,代表袁嘉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昨提出法律爭議,涉應由一名或3名法官處理本案判刑等,排期11月28日處理。石書銘表示擬加入祁志的爭議,一度稱欲爭議串謀罪的範圍,惟法官指該議題只關乎被告判刑時案情的相關性,非於法律爭議處理;又質疑石承認全部案情、僅爭議其中4段,為何要挑戰串謀範圍。石遂指僅參與爭議由多少名法官處理判刑,官着辯方與當事人商討後再通知法庭。
23認罪被告完成案件管理聆訊 13人望開審前判刑
在擬認罪的29人中,不計袁嘉蔚昨提出需處理爭議,其餘23人已完成案件管理聆訊,當中僅區諾軒和鍾錦麟2人望於開審後判刑;趙家賢則會待至裁決後處理判刑;連同袁嘉蔚,有13人望於開審前判刑,包括毛孟靜、馮達浚、李嘉達、徐子見、劉頴匡、王百羽、黃子悅、尹兆堅、張可森、譚文豪、郭家麒及楊岳橋;其餘8人則保持中立,包括梁晃維、岑子杰、劉澤鋒、黃之鋒、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及戴耀廷。
被告分成多批進行案件管理聆訊
案件去年3月首提堂,至今年7月6日正式交付高院,當中29人擬認罪,18人擬不認罪。案中共有32人還柙至今逾1年8個月。
早前表示認罪的29人,由9月1日至11月4日,分成11批進行案件管理聆訊(HCCC70/2022);而擬不認罪的18人,伍健偉和另外17人分成兩批於11月處理(HCCC69/2022)。
案件編號:HCCC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