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還柙至今逾10個月,今(7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今早新呈逾千頁文件予辯方,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新呈口供與早前警員「有出入」,或影響盤問方向,下午申請永久終止審訊,並為林紹桐申請保釋。

控方反對林保釋,稱新文件大部分文章「類似煽動性」,永久終止聆訊成功申請機會不大。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同意被告若遭扣留,會影響辯方索取指示和作申請,終批准林紹桐以現金5萬元及妻子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受訪和發布危害國安的言論等。另鍾沛權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法官宣布結果後,旁聽席有人面露驚訝、有人鬆一口氣,林紹桐妻子雙眼通紅,後除下口罩拭淚,林紹桐則神情輕鬆,望向旁聽席。案件排期至12月13至14日處理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若申請遭拒,將於12月19日至明年1月27日續審。

辯方擬申永久終止審訊 預計需3星期準備陳詞

庭上早前披露警方曾擷取大量《立場》文章但未交出,控辯雙方昨晚深夜收到負責指示截圖的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的供詞,控方並於今早將6個文件夾、過千頁文件交予辯方。辯方表示擬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押後至下午待索取指示。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下午表示,與兩被告會面後,認為應申請永久終止審訊。她指,昨晚偵緝高級督察盧健賢的供詞提及另一位陳姓上司,辯方需索取其口供;亦因盧的口供與早前警員「有一定出入」,故需索取早前作供警的口供錄音和謄本準備陳詞,預計需時約3星期準備陳詞。控方亦需不少於3個工作天回應,預計聆訊需時兩日,或會傳召盧健賢和其上司作供。

一般來說,當辯方認為案件出現濫用程序的情況,或不可能達致公平審訊,可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林紹桐申保釋候準備永久終止聆訊陳詞 傳媒申解除報導限制獲批

就永久終止聆訊申請,余若薇透露,控方新呈交的6個文件夾只有一套,亦無電子版本、需要影印,但兩名被告正在還柙,每天審訊結束後「舟車勞碌」,返回監獄後已無法考慮其他文件或指示,要進行商討有困難,望為林紹桐申保釋方便索取指示。

傳媒申請解除《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P條對報導保釋法律程序的限制獲批。余若薇表示,林紹桐有頗嚴重的健康問題,患免疫系統失調,免疫力幾乎零,自2020年頭多次進出醫院接受標靶治療及換血,曾請病假約60日。他還柙後身體狀況很差,留院約一個月才轉至荔枝角收押所,惟未能如期覆診和進行療程。他不能打新冠疫苗,在獄中染疫風險大,甚至可能致命。

余指,林與妻子育有一名兩歲女兒,亦需供養父母,是家中最主要經濟來源。本案最高刑罰兩年,但沒有刑事記錄的被告已還柙近一年。

辯方稱林僅負責兩篇涉案文章 報導亦獲其他傳媒跟進

余續指,煽動刊物雖屬嚴重罪行,但涉案17篇文章中有15篇刊出時,林僅任副總編輯,亦因病而長期請病假和留家休息,「唔係佢負責」。餘下由林負責的中大衝突一文,辯方指警方投訴後,林已作「fact check(事實查核)」並在文中提及警方投訴;而當時《國安法》通過逾一年,特首林鄭月娥等亦稱社會恢復平靜,「你話文章係想重燃暴力根本係非常牽強」。至於報導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奬」一文,辯方指僅引述鄒幸彤在 Facebook 的感言,除了《立場》外亦有很多其他傳媒報導。

辯方:唔係我哋造成嘅局面 控方:新文件「類似煽動性」

余若薇強調,「呢個唔係我哋製造出嚟嘅情況」,直指控方沒有將所有資料向辯方提供,是違反一般檢控指引,亦違反審前覆核時,法官要求7天內將所有資料交辯方的指示,「呢個唔係我哋造成嘅局面」,望法庭可批准林保釋。

伍淑娟反對林紹桐保釋,表示新增的逾千頁文件均「類似煽動性」,最終也未必能幫助辯方,「Stay application(永久終止聆訊)成功機會未必會好高」。

官批保釋:出現呢個情況好明顯唔關辯方事

辯方透露需時3星期準備陳詞,郭偉健一度問,若林紹桐不獲保釋,是否需要更長時間。余若薇回應,被告受審期間早出晚歸,她上周六亦未能預約探訪。而作出永久終止聆訊申請需與被告理解文件和討論細節,若要在被告還柙時完成「根本冇可能」,亦「冇可能做到妥當申請」。

就保釋金,余若薇提及林紹桐一直從事傳媒工作,家境不富裕,其妻子是家庭主婦及兼職文員,只能繳交10萬元保釋金。郭偉健聞言問:「《立場》2019年收入突然多咗十倍?」余回應,林的薪金沒有上調,只是去年升任署任總編輯才「加人工」。

郭偉健聽罷雙方陳詞後表示,由於環境上的改變,批准林紹桐保釋。他同意辯方所指,被告扣留監房,或影響辯方索取指示和作出申請,但認為本案應盡快進行。加上「今日出現呢個情況好明顯唔關辯方事,係突然發生嘅事件」,故批准林以現金5萬元及妻子的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

詳細保釋條件如下:

• 5萬元現金
• 妻子人事擔保5萬元
• 不得離開香港
• 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
• 每星期向警署報到1次
• 居於報稱住址
• 不得接受傳媒採訪
• 不能直接或間接地發佈或轉發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意見或陳述
• 不能直接或間接地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 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括透過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構成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 不能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史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任何可被合理地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之任何職位

6名《立場新聞》高層及前高層去年12月29日被捕,《立場》同日停運及被凍結6,100萬元資產。鍾沛權及林紹桐翌日被落案起訴「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保釋被拒,還柙至今逾10個月。

被告依次為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立場》前總編輯鍾沛權(53歲)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35歲),他們被控一項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即具以下意圖的刊物:

a) 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
b) 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
c) 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
d) 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e) 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f)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審訊第一日
《立場》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 控方稱毋須證煽動意圖 辯方指傳媒報導不等於支持
《立場》案 控方:被告持續串謀 意圖抓住重要新聞發生時發布煽動刊物

審訊第二日
控方稱《立場》為政治平台 文章推波助瀾反政府、為犯案者戴光環
《立場》案 鍾沛權認知悉及批准發布涉案文章 控方指11月辭職後未有退出編採工作

審訊第三日
【立場案】控方指帖文留言可證煽動 辯方稱無法篩選 官反問是否可刪除
【立場案】警稱蘋果停刊日首獲指示保存《立場》證據 稱曾擷取300連結惟口供僅提30條

審訊第四日
【立場案】國安警曾大量擷取立場文章惟未披露 辯方指震驚、違基本守則
【立場案】警認帖文留言「舉手瓜」符號屬支持 辯方稱證人非專家拒納證供

審訊第五日
【立場案】審訊第五日收控方過千頁新文件 辯方:或申永久終止聆訊
【立場案】辯方申永久終止聆訊 還柙逾10個月林紹桐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