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玉歡再批歧視:一啲都行唔通 醫衞局重申「疫苗通」已取得平衡
(獨媒報導)本港多項社交距離措施今日放寬,疫苗通行證、口罩令及12人限聚令則維持。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批評「疫苗通」歧視及分化,違反《基本法》及國際公約,促當局檢視合法性。醫務衞生局回覆《獨媒》查詢時稱,「疫苗通」在防疫和巿民日常生活之間取得平衡。江玉歡不接受局方解釋,再批評屬歧視,「在情在理在法,疫苗通『一啲』都行唔通」,促盧寵茂確保「疫苗通」在現時的環境下合法合憲。
江玉歡昨日去信醫務衞生局,要求審視「疫苗通」在實施後的效益及整體影響。她表示,理解政府站在大多數市民的角度制定政策,但希望當局能解釋政策中「市民」二字的內涵。她質疑,「疫苗通」有觸犯《基本法》第39條之嫌,即香港居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表述。
醫衞局:疫苗接種有效對抗新冠 有打針患者死亡率較低
醫務衞生局回覆查詢時重申,疫苗接種是對抗新冠病毒其中一個最有效的方法。局方表示以本港為例,接種任何三劑疫苗後,死亡的風險大幅已減少,與未有接種的與已接種三劑者相比,死亡率相差達27.5倍。
當局更引用數據,反駁指自政府推出「疫苗通行證」以來,已完成接種三針的接種率由二月底時的約23%,急速提升至現時的83%,形容這是支持政府逐步放寬不同社交距離措施的其中一個原因。
局方引案例強調已取得平衡 市民上班、上學等沒受限
一名女子今年3月入稟司法覆核,指禁止未接種新冠疫苗而進入商場及工作,屬剝奪其基本權利,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兼追討賠償。醫務衞生局表示,該案的判詞中,已經明確表示「疫苗通」為依法規定,旨在達到保障公共衞生的合法目的,並與該合法目的有合理關聯,及在保障香港的公共衞生與限制申請人的個人權利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當局又重申,在推行「疫苗通行證」安排時一直在防疫和巿民日常生活之間取平衡,巿民上班、上學、在指定醫療處所求診或接受治療均沒有受限,巿民在獲取日常生活必需品時亦可以有其他選擇。
江玉歡質疑引3月案例不公道 點名盧寵茂未有向市民講述事實全部
對於醫務衞生局的回覆,江玉歡今早在Facebook 再發文,批評局方引用3月的案例是不公道,點名盧寵茂未有向市民講述事實的全部,指本港疫情在3月時正值高峯,認為當局應引用10月時另一案例。她指出,判詞質疑現時是否仍可被界定為緊急情況,及醫務衞生局局長的權力運用須因應環境變化,並列明599章對市民生活及個人權利的影響。
江玉歡認為,正因為政府在過去數月,不斷透過對已打針市民放寬措施,間接對未完成接種市民造成嚴重歧視,已影響市民正常生活權利。江玉歡更指因盧寵茂一意孤行,令未齊針市民到酒樓共聚迎冬至成泡影,「在情在理在法,疫苗通『一啲』都行唔通」,促盧檢視措施,確保合法合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