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爲戒的例子,
Twitter 上面的臺灣朋友分享 「辣新聞152」,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黃心華的發言。
https://twitter.com/plmn888/status/1547080638603620354
稱「陳時中有參與酒女陪侍的場合」,對,他說的是「酒女陪侍」。
寇寇姐(周玉寇)立即說他講錯了,讓其收回這句話。
然後這位國民黨參選人改口,「女性陪侍」。
寇寇姐呢,特別說明,你那句涉毀謗,而且,這段畫面一定保留不剪輯掉。寇寇姐解釋,那位女性是親藍的企業家,讓其收回那句話,說酒女是錯的。
這位參選人還硬拗「就是一個女性陪侍」。
寇寇姐及在場的來賓都對其,「陪侍」一詞,覺得何止是不妥,本來就是錯誤的講法,而且帶有侮辱性
寇寇姐一邊說,該參選人又拗「反正。。女性陪酒」,然後被指出錯誤,還在說出「好,OK,總之是在公開場合」云云,然後轉移話題去了。

從頭至尾,我覺得他明明也知道自己說錯了,爲什麼不簡單地承認,「對不起,我錯了」。
我們,小時候經常被家長教育,「做個誠實的人,有錯要認錯」。但是,求學或者在社會上,往往又是另一套說辭,推卸責任,厚臉皮不認錯。
所以,我 Retweet 了這條 tweet ,就是讓自己記住,這樣不好。
不肯認錯的人,在我眼中他的面容會變得可惡。不願認錯的成年人,在我看來根本不算成人。
改正的前提,是勇敢地承認錯誤。小朋友指出我的錯誤,我都會說「我錯了,你是對的」;也常常對他們講說,「如果你能承認錯誤,你已經比很多大人還厲害哦」

不知道臺灣人是怎麼看待是否勇敢承認錯誤的人?那麼,既然這位是參選人,選票的結果,就當是告訴我的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