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余的话—— 一场课堂上关于集体记忆的讨论
让我先把事情事情说清楚吧。我尽量在记述时保持客观,后面我再说个人观点。
经过:
起因是今天晚上一节公众史的课,课后导修,每组发言讨论影视史学,和两部电影。一部是关于希特勒的,一部是关于乔治奥威尔和丘吉尔的。两片实际上都和极权主义离不开关系。看着两部电影的时候我都在想和文革的联系,想影视史学和文革的可能性,去对比《八九点的太阳》和《枫》等电影。我上上周讲的时候,提到了葛兰西的文化霸权,说大量印刷红宝书其实也是一种面向公众的历史,并引用了林彪1966年的“关于把学习毛主席著作提高到一个新阶段的指示”。
导修的时候也发现,几乎所有的组在汇报的时候都提到了历史教育和历史的遗忘问题。有不少组都提到了南京大屠杀,说某某地把战犯供奉起来就是一种遗忘,差不多这种。上周我在课上对这样的提法提出了疑问,因为我认为对于南京大屠杀的建构本身就是政府刻意构造的集体记忆,它不是被过少的提及,而是一个被过分塑造的历史符号。有一组说到希特勒利用青年,我后来就引了一段毛语录,“世界是你们的,也是我们的,但是归根结底是你们的。你们青年人朝气蓬勃,正在兴旺时期,好像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那一句。但是上周没有继续说下去。今天又有一次讨论,一个组再一次说到了南京大屠杀,然后说到了影视史学在虚拟和现实之间的度,他们认为很多影视作品其实没有给很好的把握住这个度,去戏说历史。
但我困惑的点是,为什么讨论了这么多影视史学都没有讨论政府对影视的管控?虚拟和现实的这个度不是由政府把控的吗?政府允许出现反应真实的影视吗?因为做相关研究,我想就自己的研究领域展开说一下,当然可以说我在臭显摆,不过我只是想分享一些东西。于是我提问(根据我的笔记整理,括号是我的一些注):
“两组都提到了虚拟和现实的度,但是好像都没有考虑到政府的限制。政府愿不愿意还原这样的历史?(意思是说出现这样的情况不单单是现象本身)。举例来说,这周和上周的组都提到了南京大屠杀这个问题。其实这也是一种政府构建的集体记忆,刻意被记忆。但是有多少人知道仅仅在三十年后,在广西同样有这样的屠杀,其残忍程度不亚于南京大屠杀,但有多少人还记得呢?据广西上恩县的材料说‘县委当时有个同志,挖得一个人肝来,拿到办公室来准备煎。有的同志不同意,后来拿到农村部办公室后面用瓦片来煎。我听人家说,吃人肝可壮人胆量,我见老黎胆子太小,所以我也要来给他吃。我也试了一点,吃了现在没见得什么。’(这是我最近看到的处遗材料)。一个组刚才提到“颠覆”历史这个问题,到底怎么去定义“颠覆”,谁在颠覆?那么我的问题是,公众史影片要如何克服政府限制呢?”
我在讲的时候看到有香港的同学给我竖大拇指,也挺开心的。可能人总喜欢看好的东西吧。
有一位同学回答我,因为没有记笔记,我只能大致的说,尽可能还原。她提到了“把关人”的理论,意思是政府,即广电总局,作为把关人,那么就需要考虑到大多数人的感受,考虑该不该说,比如南京大屠杀会有很多情节过于血腥,有很多当事人还活着。就应该有把关人去审核。(这是第一次回答)
后来转了一轮后,我对这样的回答提出了质疑,我问(根据笔记整理):
“我觉得刚才的组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历史还原只允许有一个口吗?为什么我要让他来把关?我有还原的权利吗?如何和过分的,没有代表性的把关人对抗?(意思就是说不经过程序产生的把关人)我记得演武训传的赵丹曾经在人民日报上发过一篇文章《管得太具体,文艺没希望》,其中有一句话,‘如果党管文艺管得太具体,文艺就没有希望,就完蛋了。四人帮管文艺最具体,连演员身上一根腰带,一个补丁都管,管得八亿人民只剩下八个戏,难道还不能从反面激发我们警觉吗?’(因为最近看材料正好看到,周扬也说过不少类似的话)”
然后那位刚才回答我问题的女同学说,大意是,生活在这个国家,社会,就应该跟着这个环境。广电去做审核有它的考量。习近平,哦不,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说,“文艺要做党的喉舌”。我们生活在这个环境下,不能做出这么多改变,我们只能在给定的框架下去尽可能地做。去反映时代的精神,和时代需要的东西。这位同学可能不在大陆,看了太多香港的东西,不了解情况。
另一位同学也说:我觉得这些东西并没有不让你做,只是不让你传播。你完全可以自己写,用日记的方式,自己拍东西,自己去做,也许一百年以后它能发表。但是不传播就好。
另一位同学也发言,说你生活在这个地方,就应该跟着这样的规则。80年代的时候确实放的很开,可以说这些。但是应该顺应时代,因为你在这个地方。你说到政府的限制其实就是在和西方的一些国家进行比较,其实你已经提前带入立场了,带入了西方的价值观。但应该考虑中国的情况,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我现在很后悔没有带笔记本把这些话记下来,所以还原的时候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偏差,画横线的是原话。)
其实我还有很多东西想说,但是老师没有让我们继续讨论下去,因为时间也不早了,这样的争论也是无休止的。
回家后,有这么一则聊天记录
“她本科哪的啊”(注:应该是他,原文如此)
“怎么会蠢成这样”
“真的有读过书吗”
“还是从小就背诵毛泽东语录”
“她真的有狠狠地深化了其他人对大陆的刻板印象”
“叫他回来拍样板戏,疫情这么多感人的故事,不拍下来将会被遗忘,遗臭万年”
下面说我的个人观点:
我本就想把今天的事情当日记写下来。但是这则话让我想把今天的经历认认真真真记下来。可能也算是无限殊荣吧,第一次被人说。曾听同学说学校有一位做当代史的老师不看邮箱,因为骂她的人太多了。我现在想把这个东西发出来,因为还有些话想说。也许有的朋友会看到,也许有的朋友会转发,也许有的朋友会在背后议论说这人真特么是个傻逼,也许有的朋友知道我是谁然后狠狠地开我的盒去举报,去报复......但我想,在做自己的事情我觉得就够了。我有这个胆去发,因为我相信在大学里的讨论是自由的,我也没有说半点编造的东西!
我先来说所谓代表性得问题,因为有朋友提到疫情有这么多感人的事情,不拍下来会被忘。意思是在说我眼里只有黑暗没有光明。我引用文革,引用毛的例子是为了说明,这一场冲击到亿万人的政治运动,为什么可以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为什么一面说着外人忘记希特勒,忘记对外的暴行,一面却把自己的伟大领袖高高挂起、顶礼膜拜?一个唯物主义的,无神论的政党却可以把一个人比作救世主,这难道不可笑吗?文革的武斗,屠杀,种种虐待的暴行,就得被忘记吗?也许有些朋友会说“我们并没有忘记文革,只是不想说罢了”。但这些对“七七”,“九一八”,“南京大屠杀”如数家珍的朋友们可曾记得“五一六”,“八一八”,和“文攻武卫”吗?另外,我记得我小时候曾经去电影院看过《金陵十三钗》,我并不认为这一系列事情是被忘记了,它反而是被不断榨取的政治价值。如果翻阅相关的报道,可以看到对于南京大屠杀的宣传是在80年代以后的事情,可曾见到过这之前对南京大屠杀的宣传?从事文革研究几十年的何蜀老先生和我说:
“60年代初,我在少年宫美术组学画,曾看到一本《美术》杂志(当时中国美协的国家级官方刊物)有关于广岛原子弹受害者的许多素描组画,都是组织中国的美术家们画的。印象很深。但从不知自己国家有过南京大屠杀。而对重庆大轰炸,则只知道国民党政府如何不顾人民安全,造成了重庆大隧道惨案。直到80年代之后,才把重庆大隧道惨案归罪于日本大轰炸,规定了到那一天(每年6月5日)全城鸣汽笛表示纪念。”
我从来没想过去否定南京大屠杀和日军侵略的残酷性,因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去否认。但是,同样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当提及这段真真切切发生在这片土地上过去的时候,是否就是抹黑,就是刻板印象,就是恶毒攻击?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就应该违背亿万民众的过去,跟着政府的主流论调淡化、忘记这段历史?我不敢说这些事情比对日战争更应该被记住,但这些人们切身经历过的事情不应该有一个公开讨论的平台吗?难道说这些就是抹黑?到底是谁在忘记历史?
文革的过去,是亿万民众的共同记忆,我还是用广西为例,光是武斗造成的死亡就超过十万人,而且多是有组织的屠杀。这仅仅只是武斗的死亡数。红八月、清队、五一六、一打三反等清算,打击的人就更数不胜数了。为了反应这样的过去,就被说成是“刻板印象”。但这是刻板印象吗?这是的的确确是发生的,而且远非个案。去说这段历史是为了让更多人知道,是为了悲剧不再重新发生,是为了和朋友们分享我在书中获得了什么信息,这是刻意抹黑吗?另外我觉得那位说拍样板戏的同学可能根本不理解什么是“样板戏”,居然用样板戏来说感人故事,真以为是什么好词?
我们是一个一个独立的个人,还是做党的喉舌?艺术是个人思想的表现还是为政治服务的工具?我看到有同学在讲演的时候引用了《觉醒年代》这部电影,说这部电视剧和公众史学的关系。但同时,我也记得新文化运动的先驱陈独秀先生说:
“世界上有一种政府,自己不守法律,还要压迫人民并不违背法律的言论,我们现在不去论他,我们要记住的正是政府一方面自己应该遵守法律,一方面不但要尊重人民法律以内的言论自由,并且不宜压迫人民‘法律以外的言论自由’。”
那么这些说着“觉醒”的朋友们真的醒了么?原来新文化的先驱们教会我们的是发出“啊,我们理应如此!”的感叹。我从来不反对在一些情况下逆来顺受,因为过好自己的生活是每一个人的权利。但是当另一个人提出一些质疑(比如对正统历史叙述的疑问),却要被说成“刻板印象”,说成“蠢”,我觉得是可悲的。
对一段历史进行阐述是站在民众的立场上,还是站在当权者的角度上;是站在“个人解放”的立场上还是站在所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场上?如果我需要在一个宪法上说明了有言论、出版、集会自由的地方,因为反应了一段过去本身是什么样的而去担心所谓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担心所谓的“国家安全”,那这样的规则有意义吗?我从来不否定规则,我也不否定自由是有限度的,但是群己权界的界线是谁来划?是当权者今天高兴了多划给你一些,明天生气了少划给你一些?还是通过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机构制定一个有代表性的法律来规定清楚个人的权利和国家的权力界线在哪里?我难道需要去服从一个根本不具有代表性的制裁机关做出的影视管理制裁,并说这是为了民众吗?
朋友们或许会说我根本就是再用西方的制度和中国比较。但是权力制衡,法律至上这个道理我也不单单是在西方思想家的文字下看来的,他也来源于我对中国当代史的理解。如果权力可以不受限制,那么就算某某人本意是好的,它同样可以不择手段,但不择手段的结果往往就是灾难。
虽然提出的问题绕不开政治这个议题,但是我觉得它只是个学术性的讨论。一开始提出这个问题的初衷只是想问为什么会出现“盯着某些问题不放”但是对一些事情却“选择性的遗忘”这一现象。同学说我在香港呆的太久,不了解情况,质问我本科在哪。我不是香港人,我来香港的也不过两个月,我连粤语也不会说。我在国内也生活了十几二十年,为了做一些口述史,我采访过出租车的司机、开三蹦子的农民工、住在地下室兼职打三份工的大叔。为了做文革的研究,我也做过几十个文革亲历者的口述,去各处问,去找材料。但和他们比起来,我仍然不敢说我了解所谓的中国情况,或者说所谓国情。也许一个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中养尊处优,点点外卖,吃吃烧烤,刷刷社交媒体,蹦蹦迪,穿穿时髦的服装就是所谓的中国情况吧。
朋友质问我“有没有读过书”,“本科在哪”,“是不是从小读毛主席语录”。我不敢说我青年时代读了多少多少书,因为这不是我的专利,不敢窃人之美,但如果连毛泽东语录都不知道就来和人谈论中国当代史是否显得过于可笑了些?我也遑论有多少材料,但是我可以给我今天说的所有历史内容一个一个找出出处,没有一个是道听途说的。这不是什么“刻板印象”,这是真实发生。(当然啦,日本人也可以说你们天天说南京大屠杀真是“刻板印象”)我确实很蠢,如果是一个聪明人是不会说这些,发这些,做这些的。也许这就是某些历史系学生的水平吧。我的话很多余,和这些博览群书、通晓各个典故的英杰们比起来,我可能的确是一个无知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