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保監會表示,擬修訂固定資產、個人貸款管理辦法等規定,適度拓寬流動資金貸款,與固定資產貸款用途及對象範圍,提升貸款辦理的靈活性和便利性等。同時明確貸款期限要求,要求引導商業銀行有效防範貸款期限錯配風險,進一步優化貸款結構。

銀保監會發布徵求意見稿及答記者問題時指,對防控貸款資金挪用行為,如個人經營貸被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等,借款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及貸款人可採取的提前收回貸款、調整貸款支付方式、壓降授信額度、停止或中止貸款發放等措施,並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如發現借款人挪用貸款資金,應按照合同約定採取相應措施。

銀保監會又指,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固定資產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辦理期限超過10年貸款的個案,應由總行負責審批。個人消費貸款期限不得超過5年,個人經營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對於貸款用途對應的經營現金流回收周期較長的個案,最長不超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