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彥平因受賄罪被判死緩 兩年期滿後無期徒刑 Jan 11, 2023 國安部前黨委委員劉彥平因受賄罪被判死緩,在死刑緩期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不得減刑、假釋。 案件昨日在吉林長春中級法院一審宣判,法院指劉彥平在2001至2022年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工作安排、車牌辦理等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折合2.34億元人民幣。 劉彥平被指是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政治團夥」7名成員之一,所有人均一審宣判,合共斂財超過15億元。其中孫力軍、另一名公安部前副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及劉彥平受賄過億元,4人均判處死緩、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