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籲診症後按指示服藥 勿轉交或轉售藥物
醫管局表示,因應近期市面對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需求增加,早前已理順及更新配發有關藥物的安排,又呼籲病人診症後應按醫生指示服用藥物,切勿將藥物轉交或轉售予其他人。
發言人表示,醫管局目前有充足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儲備,存量足夠數個月用量。而現時醫生按病人臨床情況處方適量含撲熱息痛成分的藥物後,每次配發期最長為四星期。如病人獲處方有關藥物多於四星期,可持相關藥單於四星期後再到醫院覆配有關藥物。
發言人又指,醫管局一直透過推行覆配易計劃,為覆診期較長的病人,安排定期覆配藥物。醫院藥劑部會將藥物處方分成較少和容易處理的數量,分期配發藥物,並安排藥劑師覆核藥單和進行藥物評估及整合,確保病人安全用藥及加強病人用藥的依循程度,並且避免病人在家中儲存大量藥物,視乎處方日數,病人一般會先獲配發約8至12星期份量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