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起訴兩名2019年區議會一般選舉落敗候選人,兩人涉嫌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兩案將於下星期二在東區裁判法院分案答辯。

涉案兩人分別是胡健南和王鑑賢,控罪指,兩人分別作為2019年區議會選舉東區漁灣選區及環翠選區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的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

選舉事務處於法定限期內未收到二人的選舉申報書,2020年1月將案件轉介廉署。兩人分別向高等法院申請命令,以延後提交選舉申報書。法院去年拒絕向二人批出申請。廉署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本星期落案起訴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