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裁定药企可以限制向药店供应联邦折扣药品

位于费城的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做出了利于制药商的裁决,这一裁决可被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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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家上诉法院裁定,制药公司可以限制向药店运送联邦折扣药品,这是制药商的一个重大胜利,也是对接受低价药品的医院和诊所的一个打击。

位于费城的第三巡回上诉法院的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周一做出了有利于制药商赛诺菲集团(Sanofi, SNY)、阿斯利康(AstraZeneca PLC, AZN)和诺和诺德(Novo Nordisk A/S, NVO)的裁决,该裁决对负责监管被称为340B的联邦药品折扣计划的卫生资源与服务管理局(Health Resources and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简称HRSA)不利。

该机构曾试图阻止制药商切断某些外部药店的折扣药品供应,这些药店与符合联邦规定的药品降价资格的非营利性医院和诊所签订了合同。该法院直言,HRSA及其上级部门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已经越权,他们的行为不合法。

HRSA的发言人说,该机构正在审查这项裁决。美国医院协会(American Hospital Association)说,不认同这一裁定,并期待其他两个联邦上诉法院同意其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