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2月1日电】关于以安全保障上重要设施周边和国境离岛为对象的日本《土地利用规制法》,基于该法的首次区域指定工作于2月1日施行。在北海道、青森、东京、岛根和长崎5个都道县指定了共58处“特别注视区域”和“注视区域”,政府可以调查使用状况。在特别注视区域,签署200平方米以上的土地买卖合同需要提前申报,若违反则会受到处罚。政府计划到2024年前后推进追加指定,增至合计约600处。

该法旨在防止土地被用来妨碍自卫队基地与核电站等重要设施、以及成为划定领海依据的国境离岛的功能。在法案审议中,有人对权利受到不恰当限制和个人信息外泄表示了担忧。

调查使用状况之际会收集不动产登记簿和住民票,掌握土地和建筑物所有者的姓名与国籍等,根据需要开展实地调查,要求提交材料。对于设置妨碍自卫队飞机起降的物体等妨碍设施功能的行为,则可以发出中止建议和命令。若违反命令,则处以2年以下徒刑或者2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0万元)以下罚金。

经济安全保障担当相高市早苗1月31日在记者会上表示调查内容不会侵犯人权,谋求了理解。

注视区域的对象是自卫队设施、核电站、自卫队使用的机场等周围约1公里地区以及国境离岛。特别注视区域则是在其中甄选拥有司令部和警戒监视功能的设施等。58处中,靠近日韩边境的长崎县对马市被指定的最多,有19处。

今后,预计位于冲绳县与那国岛和宫古岛等南西诸岛的设施和离岛将被追加指定为特别注视区域。如何对待美军设施也在探讨之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