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大麻二酚、簡稱CBD,被列為危險藥物,受《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如果進出口、非法製造、管有及服用大麻二酚均屬違法。

海關毒品調查科機場調查課監督李文樂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 大麻二酚產品大部分是從外地入口,海關會加強風險管理,會從源頭打擊堵截。

他說不排除有本港市民或海外旅客不知道相關法例今日起生效,但政府的宣傳足夠,加上傳媒報道,相信市民獲得足夠資訊,當局會持續及嚴正執法。

李文樂說,之前設立的大麻二酚產品棄置箱,收集到77000多件被市民棄置的產品。如果市民再發現管有含大麻二酚的產品, 應向當局報告及交出,又強調如果有市民或旅客被發現觸犯相關法例,當局會考慮每宗個案,如有需要會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是否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