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發文,要求加大重點領域財會監督力度,嚴肅查處財經領域違反中央宏觀決策及治理調控要求、影響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的違紀違規行為,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加強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等的財務及會計行為監督。

財政部在官網刊登《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針對重點領域多發、高發、易發問題及突出矛盾,強化對公權力運行的制約及監督;加強對財經領域公權力行使的制約及監督,強化通報問責及處理處罰;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

文件提出,到2025年,要構建起財政部門主責監督、有關部門依責監督、各單位內部監督、相關中介機構執業監督、行業協會自律監督的財會監督體系。

財政部提到,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及調研,合力推動意見落地落細,對於貫徹落實財會監督決策部署不力、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嚴肅追究問責。

文件又要求,加強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政府採購制度實施情況的監督,保障國有資產安全完整,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加強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的監督,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規範財務管理,提升內部管理水平;加強對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及代理記帳行業執業質素的監督,規範行業秩序;加強對會計行為的監督,提高會計信息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