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公布恒大物業約134億元人民幣存款質押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的獨立調查主要結果,指出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間,恒大物業6家附屬公司通過8家銀行,為36家作為被擔保方的第三方公司融資提供有關質押,相關資金透過部分被擔保方及46家通道公司劃轉恒大集團。

調查結果指出,基於資金需求,恒大在2020年12月,提出開展一個專項融資業務,利用附屬公司對外做質押,為第三方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第三方融資所獲取資金投入到集團,以支付營運及財務需要,包括在2021年不同時點到期的負債及/或應付款。

獨立委員會指出,質押事件反映中國恒大存在潛在內控問題,主要包括事發時部分董事的行為並不符合預期標準,質押涉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董事可能在知情下,促使一家上市附屬公司違反香港上市規則的披露及合規義務。公司僱員在促成質押安排處理內部審批時表現出的服從性,顯示需要更多有關一般合規要求的培訓,令妥當的審核程序得以進行。

委員會又指出,附屬公司部分批准交易者嚴重依賴內部項目負責人在尋求批准之前對計劃進行的交易承擔所有必要合規檢查,批准交易者對交易的目的、理由及細節只進行有限的獨立審查。委員會特別指出,部分僱員在訪談時提到,即使交易事項違反正常程序,他們亦無角色質疑集團高級管理人員所了解及推動的事項,引伸出批准交易者及把關者在履行職務時有否行使獨立判斷。

獨立委員會提出多項建議,包括中國恒大委任內控顧問,對內控進行全面評估,並向董事會提供加強內控的詳細建議;公司通過定期匯報,監督附屬公司就適用法規及上市規則的合規事務,特別是涉及上市附屬公司及各自集團公司實際和計劃進行的集團內部交易。公司及個別董事作出業務決定時,亦應考慮到上市附屬公司的合規要求。

公告亦提到,獨立委員會不建議參與質押相關安排的恒大前執行董事夏海鈞及潘大榮,以及前執行總裁柯鵬復職。3人去年經初步調查後被董事會要求辭職。中國恒大亦正與恒大物業商討償還質押涉及款項的方案,主要透過轉讓資產抵銷,方案落實後將發出進一步公告。

中國恒大及恒大物業繼續暫停股份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