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日電)台中瑪莎拉蒂案,台中地院今天判處主嫌張敦量9年、其餘人4年8月徒刑;宋母今天表示,判9年對她來說不是很滿意,但還是尊重法官的判決,會跟律師研究判決內容決定是否上訴。

宋母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這1年多來的時間,張男等人並沒有任何要負責任的行為,也沒有要談和解,又一直送鑑定檢視被害人,「好像被對方耍得團團轉,讓我感到不滿與生氣」。

至於今天判決的刑期,宋母說,張敦量部分,根據與律師了解,殺人未遂應該要判10年以上的刑期,9年對她來說,似乎不是很重、不是很滿意,對於其他2人的刑期覺得還可以接受,但還是尊重法官的判決,會跟律師研究判決內容決定是否上訴。

媒體詢問是否已告訴宋姓男大生判決結果,宋母表示,判決內容還沒有告訴他,他只要想到這件事情就會大爆走,希望判決能夠讓他在某方面得到安慰,能夠慢慢釋懷,重新找到自己的定位重新出發。

至於宋男的身體狀況,宋母指出,「兒子因為容易太過於恐慌,常常會出現臉色慘白、頭暈嘔吐的症狀,現在都會定期回診治療」,但他還是很堅持要鍛鍊自己的身體,讓她感到心疼,他面對有很多事情不能去做,必須好好在身心上做調適。

張敦量、李韋霖、陳勁豪等3人,民國110年11月7日駕駛瑪莎拉蒂和宋姓男大學生發生車禍後,將宋男毆打致重傷,全案引發社會關注及譴責,宋男至今仍在復健。

台中地院今天上午宣判,張敦量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合併應執行9年徒刑,李韋霖與陳勁豪涉犯傷害致重傷害等罪,合併應執行4年8月徒刑,全案可上訴。(編輯:卞金峰)112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