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电力公司核电站安全对策费逾6万亿日元
【共同社3月10日电】9日从对日本各家电力公司的采访获悉,截至今年1月,11家电力公司面向在福岛核事故后重启核电机组的安全对策费合计超过了6.089万亿日元(约合人民币3113亿元)。数家公司未计入用于反恐的“特定重大事故等处理设施”(特重设施)费用,预计今后将进一步增多。
事故发生即将满12年,在政府主张最大限度利用核电站的形势下,有的核电机组的安全对策费大幅高于建设费,再次凸显电力公司为重启投入巨资。
截至去年1月,11家公司的15个核电机组已支出及今后预计支出的费用总额为5.779万亿日元。此次,东北电力的女川核电站2号机组(宫城县)、中国电力的岛根核电站分别增加了2300亿日元和800亿日元。女川2号机组和岛根2号机组通过了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审查并获得当地同意,正在推进面向重启的施工。女川2号机组安全对策费包括共用设施和特重设施在内总计为7100亿日元,是建设费(约3000亿日元)的2倍以上。
事故后,规制委敲定了新安全标准,要求必须加强应对地震和海啸的措施并做好严重事故对策。旨在通过审查的追加施工和特重设施费用推升了各家电力公司的安全对策费。
北海道电力与东京电力表示正在详查费用,此次视为与此前答复相同并统计了金额。对于给出金额大致区间的公司,此次以最少金额进行了计算。11家企业最初估算的安全对策费总计为2.7345万亿日元,目前增至了2倍以上。
各电力公司2013~2018年向规制委提交了共27个核电机组的审查申请,17个获得通过,其中10个已重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