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提醒投資者識別碼制度本月20日推出
證監會提醒投資大眾,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本月20日推出,如投資者仍未回覆中介人同意轉交客戶身分信息的要求,應盡快回應。
俗稱港股實名制的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實施後,如個人投資者未有提供所需同意,便只可在聯交所出售現有證券,不得買入證券。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推出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符合國際做法。各監管機構將能夠實時掌握證券買賣指令的投資者身分信息,將大大增強市場監察能力,促進市場廉潔穩健,並提升投資者信心。
根據香港投資者識別碼制度及香港資料私隱法例,中介人須向個人客戶取得明示同意,以便向證監會及聯交所提交相關客戶身分信息。信息會以加密方式儲存在數據資料庫內,只有證監會及聯交所的獲授權人員方可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