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表示,旗下倫敦金屬交易所(LME)以及LME Clear,在一項申索中被指名為被告人,索賠金額約8000萬英鎊。

公告指,有關申索擬因LME取消原告人聲稱於去年3月8日英國時間凌晨12時或之後,執行的鎳合約交易而蒙受損失,原告人亦聲稱有關決定屬不合法干預其人權。

LME 和LME Clear管理層認為,有關申索毫無法律依據。由於申索並沒有提及港交所於去年6月,公布有關LME和LME Clear被提出申索所涉及範圍以外的任何問題,有關方已同意在司法覆核申索作最後裁決之前暫緩原告人的申索。

原告人包括AQR Capital Management LLC、DRW Commodities LLC、Flow Traders BV、Capstone Investment Advisors LLC,及Winton Capital Management Limited。